甘孜日报 2017年06月26日
池塘边的放生者。
放生后死掉的鱼。
■本网记者 文/图
●专家称人工养殖动物在野外几乎不可能存活,为何仍有人前赴后继地将放生变为“杀生”?是什么让这一风气日渐兴盛?
●盲目放生、随意放生时有发生。如何对放生行为进行规范?究竟怎样将放生变成“护生”?
在我国的一些地方,以及邻近的日本、韩国与越南等地一直存在着“放生积德”的传统。在州内多地,人们将“积德行善”“做好事”与生态环保理念相结合,“放生组织”和动物保护志愿者人数不断增加,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放生”也被赋予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含义,得到许多人的青睐。
然而,近年来放生引发的争议和闹剧时有发生,盲目放生造成的损害越发凸显。近日,本报记者在康定地区走访,对此现象展开调查。
放生 别太任性
近期,关于康定市民买空鱼市,在吉居乡境内雅砻江放生一万多斤鱼的消息,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引发热议。记者梳理后发现每逢藏历十五等时间节点,“放生”一词就会成为州内网络上的高频热搜词。
15日,记者找到当日参与雅砻江边放生的夏女士(化名),她详细回忆了事情经过。6月9日凌晨4时许,两辆货车拉载着一万多斤鲤鱼、鲢鱼和少部分鲫鱼,从康定市农贸市场出发,向着吉居乡进发。经过近5个小时的车行颠簸,到达雅砻江江边,此时江边早已守候了30余名参与放生的人。见到载鱼货车顺利到达,在场所有人颇为兴奋。
随后,活蹦乱跳夹杂着奄奄一息的鱼从货车上被“舀了出来”,颇具仪式感的一幕发生了,守候在旁的人们先用雅砻江的河水把放生鱼群浇湿一遍,然后在诵经声中,一筐筐、一桶桶的活鱼被“倒”进了奔流的雅砻江中。
“此次放生鱼的单价2.6元/斤到10余元/斤不等,总金额高达十万余元。作为参与者,我并不清楚,放生鱼群的货源从何而来。花费了万余元,主要就是为了积极配合这场放生活动组织方的安排,参与到这场‘消灾、祈愿、积福’的活动中。”夏女士回忆起当时的细节,但至于“这些鱼能不能在江中存活”,她并未关注。
然而记者在咨询一位相关专家后却得知,温水性鱼种根本不能适应高原冰冷的湖泊江河水质,此次放生的鲤鱼、草鱼、鲫鱼等都是人工养殖的温水性鱼类、也是人们最容易买到的放生鱼种。这次放生的上万斤鱼在雅砻江中,究竟能存活多少,又是否会破坏江中原有的生态系统,甚至引发环境问题,短期内无从调查。
这样“任性”的放生活动,对动物而言究竟是“福”还是“祸”?
放生 莫成“杀生”
江河中的跟踪调查无法继续,而“放生池塘”中却有迹可循。6月15日中午12时,记者来到康定城郭达农贸市场水产摊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14元一斤的单价购买了7斤左右黄颡鱼(俗称黄辣丁)。
在与摊贩的交谈中,记者得知几乎每月都会有人到此处购买人工养殖的鲶鱼、鳝鱼(黄鳝)、泥鳅、鲤鱼、鲫鱼、草鱼等进行放生,由于每次购买数量较多,“放生鱼”的单价相对较低。而近期规模最大的一次“放生采买”,同样出现在6月9日(藏历四月十五),当日菜市所有水产摊位的鱼全部被购买一空,摊贩们因此“足足休息了一周”。
当记者问及这些鱼类能否在放生池中存活时,摊贩很肯定地回答“这些鱼都可以放,都能活。”
事实果真如此吗?
随后,记者搭乘出租车来到康定城北两公里外的清泉村(幸福桥),步行至“放生池”之称的小海子(小地名)。放眼望去,约一亩地大小的湖面周围植被茂盛,入口处设置有围栏。见到记者携带“放生鱼”,一名女性看守人员随即打开木栅栏,并用一个大号饮料瓶向鱼身上浇了少量水。
然而当记者来到“放生池”边时,引入眼帘的却是“一片死寂”。浅滩处、湖面上、深水区零星翻浮着脱鳞露白的鱼肚皮,股股恶臭浑重腥味扑鼻而来。近距离观察可以发现,这些死鱼几乎都是人工饲养的放生鱼。
记者随即问道:“放生的鱼在这里究竟能不能存活?”为打消顾虑,看守此处的女子告知记者可用鱼饲料一试。随后,记者用20元在此处购买到两份颗粒状的鱼饲料,抛撒向湖中后,许多鱼儿果然从水中探出头争抢食物,水面一时涟漪四起。在女子催促之下,记者将价值100元的黄颡鱼全部放入池中
池中一时“生机勃勃”,但如若不将死鱼及时打捞出来,势必会造成水体污染,影响其他活鱼的生存质量。在记者提醒之下,该女子便拿出器具,开始打捞鱼尸。
然而在返程时,一位出租车驾驶员告知记者:“前几日搭乘放生者到此处时,看到池面的死鱼数以百计,下雨过后很多甚至顺流而下被冲刷到雅拉河中。”
是否真的发生过“鱼尸满池”这样的“悲惨”场面,已经无从佐证。但记者在查阅资料后得知,一个高产鱼塘的大小标准是10亩,而这个至多一亩大的“放生池”承载能力非常有限。 合理的放养密度(或放养量)计算公式为: 每亩鱼种放养量=估计每亩毛产量/(计划成鱼规格×估计成活率) 。根据全国平均水平,一般成鱼池塘亩产量为300~400千克,精养池塘亩产量500~600千克。按平均每条鱼1千克计算,一亩大的池塘最多承载600条鱼。那么,让各种温水鱼大量“挤进”这一亩大的冷水池中,其生存空间能有多大?
随后记者多方搜集,找到了6月9日在“小海子”大规模放生的现场照片和视频。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当日购买放生鱼的总价竟达数十万人民币,除了在该处“放生池”之外,还有大量鱼类被“放生”至雅砻江、大渡河中。数以万计的人工养殖鱼,突然离开“养尊处优”多日的池塘、水盆,被“强制移送”到完全陌生的环境中,作为“外来物种”参与生存竞争,其结局和被送上餐桌本质上无太大差别。
如若放生之人得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是在“杀生”之时,将作何感想?
放生 亟待规范
在现实中,我们周围还有很多放生行为非常盲目,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就人工养殖鱼类而言,除了在被放生后因不适应环境死亡之外,在运输途中也会发生大量“意外”。如果鱼群购置地点和放生地点存在距离较远的情况,运输途中,容器不大,而放生鱼群密集,往往水体中溶解氧不足,即便采用增氧措施,部分鱼仍旧会因为缺氧而受伤窒息,即使运到放生点时未死亡,也可能在放归江河后不久就死去。鱼群死亡,打破生态平衡、对环境造成破环。“盲目放生”产生的问题“可见一斑”。
而利用人们善心,借此开拓商机,甚至催生出订单生意,从而形成放生“利益链”的另一个侧面也值得关注。已有多家媒体披露,有些放生者为了完成自己放生动物的心愿,会与经营者预订下需要的动物→经营者则根据市场需求,向那些捕捉者下订单→捕捉者再按订单去捕捉→然后将捕捉到的动物送到市场→经营者把动物卖给放生者。由此催生了放生“一条龙”产业链,甚至“循环再利用”。
放生之风如此兴盛,初衷“高大上”的想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就说明要对放生行为进行规范,真正将放生变为“护生”才是可行之法。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是规范放生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为规范放生行为,相关部门出台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禁止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生物物种。要杜绝这一现象,应加紧完善制度,对放生可能涉及的审批程序、管理责任主体、违规后果等进一步明确,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规范引导。
2016年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了关于放生的条款: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客观地说,放生行为具有随意性、隐蔽性,这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所以规范放生很大程度上需要放生者自觉。对于那些无视既有规定的放生行为,特别是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的,加强事后追责,让任性而为者赔偿损失,付出应有代价。
新闻多看点
在任意搜索引擎随意输入“放生、鱼、羊”等关键字,可以得到上百万条搜索结果,其中关于“藏族放生”的事例特别多,而藏族放生鱼是因为不吃鱼的“误解”尤其值得注意。
■藏族并非都不吃鱼
鱼类真的是藏族共同的饮食禁忌吗?曲贡遗址发掘报告、《西藏王统记》、《贤者喜宴》、藏医古文献《长卷》等考古证据,古文献中都有关于藏族先民吃鱼的记载。直到现在,拉萨河下游的峻巴村,多数人至今仍是渔民。热播纪录片《第三极》中即详细记录了此种现象。
■因水葬传统而不吃鱼的区域很少
藏区一些地方的水葬风俗,也导致当地居民忌讳吃鱼。但这类区域很少,而且水葬也并非普遍施行。
■放生热衷选择鱼往往因为“性价比”高
佛教倡导「不杀生」影响了藏族人民消费鱼肉。基于同样的经济开支,放生鱼类可以解救更多生命,鱼因而成为藏族人民放生的主要动物。虽然,鸡、羊、牛等动物也会用于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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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放生屡惹“祸端”
■2015年10月,放生者在南京阅江楼风景区附近的护城河边投放几十袋、数千斤螺蛳,因投放密集,造成了大量螺蛳死亡,并致河水发臭。
■2016年3月,北京怀柔汤河口放生付出了惨痛代价,从刚放生的380只蓝狐和貉,到最后仅存活40多只。
■2016年9月,一名女子所在的放生团体花费510万元巨资,从屠宰场买下6387只羊,放生到川西草原,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而本地媒体也曾“曝光”,2015年7月康定雅家梗长海子下游处,出现大量“放生鱼”死亡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