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9月27日
罗先生:我爸妈离婚了,我和妈妈一起生活。房子是我和妈妈一半,爸爸一个人一半。现在爸爸去世了,但是没有留下遗嘱。请问属于爸爸一半的房子要怎么处理?
法官解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您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您的母亲与您的父亲已经离婚,您的母亲没有继承权,但你有继承权。如果您爷爷奶奶在世,也具有继承权。建议您和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有)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持公证书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对该房屋进行变更登记。
值班法官: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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