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4年03月08日
本网讯 3月5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暨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康定市情歌广场举行。州委常委、秘书长袁明光宣布《条例》正式施行,州委常委、副州长冯景锋出席仪式并向文明监督员颁发聘书,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仁青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
本次活动由州人大常委会、州委宣传部、康定市委、市政府主办,州人大法制委、社建委,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州委宣传部、康定市委宣传部以及《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办。
《条例》由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是我州颁布施行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州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启动仪式上,“9·5”泸定地震中挽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失联17天生还的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中国好人甘宇,中国网事感动2022年度人物、最美基层民警、四川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四川好人秦晓强,甘孜州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最美志愿者泽仁娜姆,四川省百佳优秀志愿者、康定女子徒步公益组织发起人周慧蓉向广大市民发出文明倡议。甘宇表示,作为一名志愿者将以身作则,践行文明条例,倡导文明行为,共同维护文明家园,让文明之花开遍甘孜大地。
本次活动还向康定市六名群众代表颁发康定市文明监督员聘书,向过往市民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并现场开展健康义诊、生态文明宣传、交通安全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今天特别值,学到了很多文明小知识。”市民刘先生说,通过志愿者的讲解,自己发现了很多平时没有注意到的不文明行为,回去将认真学习《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让甘孜变得更加美好。
甘孜州青年志愿者格日措杰直言,作为甘孜州青年志愿者的一员,会将《条例》贯彻到自己每一项志愿服务活动中,在“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志愿活动中将《条例》宣讲到户,引导居民做好文明的先行者和践行者。
“条例的制定符合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化要求,有利于纵深推进全州文明城市创建,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付林说,作为一名立法工作者,将进一步提高我州立法工作的质量,提高《条例》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加深市民对文明行为的认知,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当天,我州各县设立分会场,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
在康定市,启动了以“学雷锋·关爱城市一线工作者”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暖心驿站”,为户外劳动者、环卫工人、外卖小哥、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以及孤寡老人、特殊人群提供了一个多功能暖心休息服务区域;在泸定县,志愿者们利用多种载体,向过往群众逐条解读《条例》,让大家深入了解如何践行文明;在巴塘县,志愿者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引导群众学习雷锋精神、贯彻践行《条例》;在甘孜县,志愿者们向群众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并结合日常行为规范和身边常见不文明行为案例,进行具体形象的分析,引导群众把《条例》落实在日常;在德格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网上文明行为知识有奖竞答和竞猜活动,以及文明行为法律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发放《条例》、宣传资料和礼品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了《条例》的内容和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在理塘县,设立了“学习文明条例、争当文明市民”集中宣传咨询台,以藏汉双语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播放视频、展示文明行为“红黑榜”等方式开展《条例》宣传,倡导文明理念……
雅江中学学生袁春香说:“《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引导我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通过《条例》的宣传普及,我们将逐渐养成文明出行、文明交往、文明生活的好习惯。”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全州累计发放环保购物袋、雨伞、加湿器等宣传小礼品5.1万余份,发放《条例》单行本1万册、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参与干部群众累计超过10万人次。
当前,我州正在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此次集中宣传《条例》,有助于引导市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养成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素养。下一步,我州还将开展《条例》进机关、进窗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进网络等“八进”活动,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记者 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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