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7月17日
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无户籍限制
“我作为一个高龄老年人和从事三十多年老龄研究的工作者,对国务院最近公布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全同意,深为感动并表示敬意!”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邬沧萍说,“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要面对4.5亿老年人是不可避免的,《意见》的出台就是应对的重要举措。”
7月14日,在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举办《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将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透露,《意见》明确的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重点任务,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只要是常住人口(在一个地方居住6个月以上),就可以在当地免费体检,不受户籍限制。”
另外,《意见》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明确: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优惠服务;大力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并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等。
全国人大内司委内务室主任于建伟认为,《意见》关注老年群体的多样化服务需求,重点关注贫困、高龄、失能、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及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能够有效满足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
多部门解读《意见》
各部门将如何组织实施《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让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部门作出回应。
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津贴制度
【意见要求】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
【部门回应】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孟志强表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政策,20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17个省份建立了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下一步,民政部将积极争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尽快推动实现以省级为单位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政策全覆盖。同时,民政部将指导各地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规范补贴发放方式,加强资金监管,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
加大医养结合力度
【意见要求】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
【部门回应】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司长王海东说,近年来,医养结合在各地蓬勃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医养结合实施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2017年力争实现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靠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使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得到明显提升。
此外,将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力争2017年底签约覆盖率达60%左右。
加强适老化设施改造
【意见要求】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部门回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巡视员卫明表示,目前,我国无障碍社区环境建设和改造较为薄弱,特别是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受底层住户协调难和建设运营费用的约束,改造难度大。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发布“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加装电梯要因地制宜,选择质量轻、便捷、影响小的加装方案,确保电梯加装可靠。有些地方政府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如北京、上海、南京、福州、佛山等,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丰富老年教育
【意见要求】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鼓励社会教育机构为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服务。
【部门回应】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巡视员谢俐说,教育部将推动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的内涵建设,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
【意见要求】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部门回应】王海东表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之一就是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凡是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老年人,无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都能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享受到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将每次的健康管理结果记录在内,并持续进行管理。(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