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2018年06月11日
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针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纳税、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管理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的,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