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公布的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甘孜州又有8处文物保护单位榜上有名。对此,我在欣喜之余,更多感到焦虑忧愁。在我离岗退休之后的短短八年时间里,甘孜州已审报公布了一大批国家级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到目前为止,甘孜州已拥有29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1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2处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真可为文物大州了。公布得越多,我的焦虑忧愁越深。我绝不是泼冷水,说泄气话。我说的是老实话。这是对州情了解分析后才说的。
我州已拥有的296处州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绝大部分是古建筑。这些古建筑历经上百年或上千年,已遭到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急待抢救维修。须知,古建修缮需要专业的文物勘测设计和施工队伍,其费用不菲。而甘孜州的文物专项补助经费严重不足。据我了解,州财政近年来拨付的州文物保护经费年均为20万元,县财政单列的文物保护经费年均为5——10万元不等。把全州的文物保护经费集中起来使用也不过才200万元,这些经费对于296处文物保护单位来说,那简直是杯水车薪。更何况各县都有自己的困难,这些经费也不能集中使用。单靠州里自己的这点经费,每年又能解决多大问题呢?要完成这29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那得多少年?说老实话,州里每年能安排20万元,已属非常不易了。甘孜州是老、少、边、穷少数民族地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文物保护已欠下了历史老帐,现在要还帐,真还不容易。老帐还不清,又有新帐。当州官的还真不易。所以老实说,面对29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资金怎么办?从哪里解决?怎么筹措?公布名单容易,真正实施保护难。还真是愁煞人也。
抢救维修资金是一大问题。人才意识与能力难以兼备又是一大问题。文物的抢救维修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知识技术,需要专业的文物人员。而这恰恰是甘孜州的软肋。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说“人才战略”、“人才工程”,但是这么多年来培养了几个文物专业人员?对于文物修复修缮来说,最重要的原则是“最小干预”,也就是说要为文物“祛病延年”而非“返老还童”。现在的文物修缮领域,能够既掌握“修旧如旧”、维护“真实性”等文物保护意识和正确理念,又兼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还真没有,无法把原则落实。说这些,似乎有些空洞,那就说说我们身边发生的事吧。
上世纪八十年代,维修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对于文物维修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以及坚持“真实性”的文物保护意识,我和当时的一些同志发生了争执。这家保护单位的大门,历史上在侧边,而且较简陋。但是有人坚持要改到中间,严重破坏了历史真实性。当时我拗不过他们,只好败下阵来。
上世纪九十年代,某县实施旧城改造工程,决定搬迁一处文物陈列馆以及拆除附近民居建筑,将其辟为广场。在讨论旧城改造方案时,我代表文物部门提出,不同意搬迁文物陈列馆,不同意建广场,要注意保护周边历史文化环境。结果,专业人士的意见没被采纳。
文物保护法中提出古建维修“谁使用谁修缮”的原则,因为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因而进一步导致文物维修不确定性,增强了基层文物部门的管理难度。甘孜州文物古建绝大部分是寺院建筑,且为寺院管理使用。在国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时,依靠寺院自己筹措资金维修即不现实,而且寺院也不理会文物管理部门的专业意见,为了“再现辉煌”,不惜采用现代建筑材料。殊不知这恰恰破坏了文物的“真实性”,造成了人为破坏。面对这些问题,文物管理部门往往又无能为力。
以上种种难于破解的难题,似乎又折射出只重审报公布,轻保护管理的思维定式。面对这些困境,有点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难道不焦虑忧愁吗?
以笔者之见,当下最要紧的是,首先要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即: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机构;有保护档案。“四有”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只有首先做好“四有”工作,才能谈修缮保护。其次,对现已公布的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文化价值、完残情况、危急程度等情况,按照“历史、现状、存在问题、主要保护内容和经费需求估算”五方面内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次制定专项维修保护计划书。积极向省、国家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国家的大力支持。做好这些工作,或许我们的焦虑和忧愁就会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