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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区印经院藏文雕版印刷传承和保护

甘孜日报    2018年02月08日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为了深入挖掘康巴文化的内涵,全力保护康巴文化的传承,更好弘扬康巴文化的精髓,把文化血脉传承下去,甘孜州委、甘孜州政府率先于2013年专门组建成立了康巴文化研究院。2017年年初开始,康巴文化研究院邀请藏区专家学者开展了一系列的课题研究,形成了诸多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课题植根底蕴深厚的康巴文化沃土,选题明确、立论正确、论断有据,填补了藏学研究方面的空白。

随着这些研究成果逐一面世,必将对康巴文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走向繁荣具有实质性的推动。即日起,本报联合甘孜州康巴文化研究院推出《藏文雕版印刷传承和保护——康区印经院的报告文学》,敬请读者关注。

■噶玛降村 向秋卓玛 文/图

德格两大土司家族由来

土司是古代中国边疆的官职,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头目。土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司既指少数民族地区的土著人在其势力范围内独立建造的且被国家法律允许的治所(土衙署),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狭义的土司专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

元代初,朝廷在藏区推行“因其俗而柔其人”,僧俗并用,军民通摄,土官治土民”的少数民族羁縻政策。明、清时期,朝廷在藏区沿袭旧制。1909年,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奉旨在德格土司辖区推行“改土归流”,废弃土司统治,划设府、州、县,始设流官。1918年,藏军控制德格,全面复辟土司统治。1932年,川康边防军收复德格,重新建政,国民党政权与土司统治并存至1950年。1956—1959年,党和政府组织人民群众相继开展“民主改革”和“四反”运动,彻底废除了土司、头人、喇嘛寺的封建剥削压迫制度。

公元1250—1950年,由林葱土司、德格土司两大家族相继统治德格,出于家族势力及政教统治的需要,土司家族在德格境内建立起独有特色,政治统治较完整的土司统治政权结构,设置了各类官员(头人),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分封、司法、差役、赋税、军事、宗教、经济等制度和政策,在漫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中形成了长期桎梏人民群众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

林葱土司

世代以德格俄支为政治中心的林葱土司家族,自称公元6世纪以前便在德格(含邓柯)境内生存繁衍。至解放初,其家族共传89代。“民主改革”期间,林葱家族世谱失散,其家族世系迄今莫能详述。据在四川省民委和省政协供职的林葱牛麦(已故)称:“其家族为宋代初格萨尔王的直系后裔,岭格萨尔王当为林葱家族的第45代或第46代祖先”。

林葱家族称,公元11世纪,岭格萨尔王在今德格、石渠、白玉境内首建林国,并在整个南北宋期间作为多康地区政治、军事势力最强大的土酋活跃于今四川省甘孜州西北部、西藏昌都地区和青海省玉树、黄河源一带。元代,林葱家族仍为这一广博区域最大的地方土酋。元朝廷统一藏区后,诏降林葱土司家族,以俄支为治地中心,诏置“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控制康区大片区域,封置都元帅、经历、镇抚、千户、捕盗官等土官多员。明初,林葱家族受陕西行省元外郎许允德招抚,缴纳元朝廷所赐印信,输诚归顺。明洪武四年(1371),朝廷在灵藏(即林葱,今俄支)诏置朵甘卫指挥使司,洪武七年(1374),朝廷升朵甘卫指挥使司为朵甘行都指挥使司。明永乐四年(1406),授灵葱土司撒力加监藏为朵甘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明宣德五年(1430)撒力加监藏年老告退,由其子星吉儿监藏代子(原于洪武七年诏封为朵甘思宣慰司),在今石渠县境内设万户、千户、百户分割。

明末清初,因德格土司家族势力膨胀,林葱家族势力逐渐衰微,辖区范围大为收缩,德格、邓柯、石渠、白玉、同普等地统治权渐渐被德格土司取代。清雍正六年(1728),林葱土司贡布林钦归顺清政府。于石渠县境西南置春科、灵葱两安抚司,东北置蒙葛结长官司。春科安抚司据金沙江西岸今西藏江达县和金沙江东岸正科地区。灵葱安抚司辖今德格县温拖、年古、浪多、阿须、打滚、亚丁、所巴、俄支等乡(原属邓柯县)和今石渠县麻嘎、真达、正科、洛须、奔达等乡以及西藏江达县郎吉乡。蒙葛结长官司辖石渠县境大部分及甘孜县西北部分地区、青海称多、香秋等村的37个游牧部落。两安抚司及长官司均隶属德格宣慰司管辖。清雍正七年(1729),清廷授贡布林钦“林葱安抚司”职,“颁给印信号纸,住牧林葱”。18世纪中叶,林葱家族试图反抗德格家族对其辖区的蚕食以求扩张,遭到第十五代德格土司洛珠嘉措的武装打击。此后,林葱土司逐渐臣服于德格土司。宣统二年(1910),赵尔丰将德格土司辖区的林葱属俄支、上扎柯(今阿须区、温拖区)两块飞地和高日长官司、春科土司辖地改划为登科府。宣统三年(1911)五月,林葱安抚司登增曲甲迫于大势所趋,呈交自请改流奏折。清廷以“输诚归化者优奖”,改林葱安抚司为“把总世袭,月发俸银6两”。1918年,藏军控制德格、邓柯后,林葱家族随德格土司一起在原辖区恢复土司统治。德格家族以联姻的方式,将土司拉色泽旺堆都之姐嘎松曲珍嫁与林葱土司彭措格勒热登,使林葱土司家族实际上成为德格家族所能左右的一支地方土酋势力。

1932年8月,川康边防军和青海军队收复邓柯,西康政务委员会重建邓柯县政权机构,委任林葱土司彭措格勒热登为邓柯县土兵营长。解放初,党和政府将土司之子益西罗布安置为邓柯县长。1956—1959年,邓柯县开展民主改革和“四反”运动,彻底废除了林葱家族在俄支、阿须、温拖等地的土司统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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