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加
吐蕃时期藏族婚姻要男女双方家庭一是看血统,二是看人品,三是看双方家庭条件。父母选定一个合适人选,然后进而求亲,《星命数术》曰:“若八字——男生五行为水年,女生五行为火年,则不能结合,盖水火相克也。”藏民族习俗称“喇嘛与高僧大德之劝告皆极有利,婚姻即有成就之望。”占卜选择吉日,迎亲者一般都派能说会道、品行众赞有威望之人,一般八人左右。要穿上藏袍、藏靴,戴上金银首饰或猫眼石、红珊瑚 、护身符。迎亲队伍到女方家后,当天晚上举行送亲欢送仪式,第二天吉时送新娘起程。送亲者一般为女方亲人、村寨头领,新娘伴女和其他亲友等六至十人左右。旧社会藏区婚姻等级观念较严,屠夫、铁匠、乞丐等是最下等人,他们的婚姻,也只有“门当户对”,其他阶层的人家是不会与之联姻的。
现在恋爱结婚已由自由恋爱与家庭亲朋好友介绍相结合的方式代替,但仍然基本遵循过去遗留下来的婚俗。
抢婚。抢婚是指古时将女子抢去同男青年婚配,只要男方看上品貌双全之姑娘后,即是由男方亲戚组织数十人背枪跨马,行动诡秘,乘其不备,将姑娘秘密抢到男青年的亲戚家进行婚配,造成既成事实,迫使姑娘及父母无可反悔。这种现象在农奴社会里经常出现,但当今社会里只是一个传说了。
逃婚。男女自由恋爱是藏区婚姻恋爱的一大特点,也是一大优点。它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藏区婚姻等级观念的逐步消失,同时成为男女青年追求婚姻自由的时尚,逃婚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在自由恋爱受到阻碍时青年男女外出逃跑,山盟海誓,自成眷属。它打破了藏区非常浓厚的家族论、血缘论、等级论、父母指定论和门当户对的旧风俗,在现代婚姻恋爱的道路上迈进了新的一步。
说婚。即嫁男,藏族地区男到女家入赘乃是普遍现象,他们习惯的理念是:女子一般柔弱,令父母亲同情心重,招婿入赘则爱女可一辈子同父母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处,相互体贴为命;男孩则一般身强体壮,力气大,能吃苦耐劳是男孩的天性,他们可以去打猎、挖药、驮脚、做生意、出远门,什么苦都可以承受,从现代人的观点看男孩豁达、见识广,且回来后有个温馨的家,男孩何乐而不为。说婚就讲究多了,首先男方家要聘请两名以上能说会道的亲戚带上哈达、礼品到女家说婚。说婚的人除能说会道,随机应变外,还需忍辱负重,仍其苛求、刁难。如女方家基本同意这门亲事,才进入实质性说婚,女子家父母的话至关重要,如女子父母会说:“我家虽不富裕,也有陋室一幢,可遮风挡雨,上至楼顶上的麻尼旗旗,下至圈里的牛羊都归女子所有,女子是我家头部的眼睛、胸口的心脏。”如若达成一致便可以择吉日举行婚礼了。所带礼品同上所述,但说婚人第一次便可进客厅,如有反悔,只要退回定婚礼品即可。
求婚。求婚词是一方向另一方求婚时所说的话语。一般是男方向喜欢的女方表达爱的一种方式。男方派去女方家的求婚人,言词各显其能女方家亦不那么苛求。当然,一次求婚不成可以去多次,一家不行还可以去第二家、第三家。如求婚未遂则不收礼即可。求婚词必须明白浅显、通俗易懂,具有口语化的特点。求婚同嫁男的说婚相比之下就随和多了。譬如藏族求婚词:“遇上你是今生的缘份,爱上你是我今生的幸福,守护你是我今生的选择,为你我今生无怨无悔,爱你一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