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新松
小王叫王福强,今年28岁,是辽宁沈阳人。毕业后,他放弃了家中优裕的生活条件,主动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现在在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今年春节,小王留在单位值班,不能回家过年。恰巧初一那天笔者也在值班,便去看他,见他脸色难看,原来那几天他患上了重感冒,一直在打针吃药,一位同事来顶替他值班,劝他回去休息,可他硬是不肯,坚持要值班,他说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要坚决完成工作任务。就是这样的一个倔小伙,把自己的满腔热情奉献在了高原,奉献给了他热爱的事业。
小王刚到色达的时候,还是有些犹豫和徘徊,也吃了不少苦头,在思想上也作了一番痛苦的挣扎。刚到这里时生活不习惯,因为南方和北方的生活习惯大相径庭,差距很大,吃不惯这里的饮食是常事。为了让他尽快适应这里的条件,他的女朋友辞去在沈阳的工作,专门来到高原照顾他。饮食问题解决了,但更为严峻的考验是高原反应。晚上睡不着觉,口干舌燥,还不住地流鼻血。为了克服这个困难,小王制定了一套方案。一是早睡早起,加强锻炼,增强身体抵御高原恶劣气候的能力。二是在室内炉子上烧上一壶水,增加空气的湿度,让呼吸能舒服一些。生活上的问题算是解决了,工作上的困难又接踵而来。色达县95%的人口是藏族,平时都说藏语,语言不通,怎么顺利地开展工作呢?小王意识到,除了法律业务知识外,自己还必须要懂藏语,才能顺利与他人交流。平时,小王除了向懂藏语的同事请教外,下了班利用买菜的机会向藏族老乡学习,一有机会就争取下乡,尝试用藏语和老乡交流。就像学英语一样,使出了拼命三郎的劲头,通过艰苦的自学,小王已经掌握了简单的藏语。在生活中,他了解到藏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汉族有很大区别,便通过借阅资料学习,请教本地的同事,很快对这些本地的风俗习惯已经熟知于心了。
2014年12月下旬,为了锻炼新同志,丰富他们的实践经验,让他们尽快熟悉业务,单位给小王分派了一个刑事案的公诉任务。这是小王到岗以来接的第一个公诉案,所以他十分谨慎,唯恐有错误和疏漏之处。他认真梳理了案子的每个细节,审查所有证据,还查阅了大量的法律资料,他自接手这个案子以来,每天晚上都要工作到深夜,通过努力下,做好一切准备的他坐上了公诉人的位置,与被告辩护人展开了唇枪舌剑的激烈交锋。小王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巧妙机智的论述,以及严谨的逻辑推理并运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征服了对方律师。小王游刃有余的辩驳和精彩的发挥赢得了旁听席上的啧啧称赞。
事后,笔者问起他是什么力量驱使他可以做这么多努力与付出,是什么信念 与意志促使他有这样的改变。他笑而不答,只是用双手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心”字放在胸口。我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无非是对工作的责任之心,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人民的关爱之心,对脚下这片神奇土地的热爱之心,不辜负党和国家神圣托付的忠良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