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前拆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
本网讯(记者 秦松)9月28日,康定市城区省州属单位违法违规搭建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8月10日州委书记刘成鸣在康定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康定城镇环境整治力度,着力整治康定城区违法违规乱搭乱建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改善康定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努力打造文明有序、干净整洁,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提升康定首位城市形象。
州委副书记、州纪委书记汪洋,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明,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张永德,州政协副主席周冬秀参加会议。
根据《康定市城区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搭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此次集中整治范围包括:康定城市规划区内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公用房屋堵塞消防通道、屋顶乱搭乱建(构)筑物及个人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整治原则:实行“先上级,后下级”原则,州“四大家”带头拆除公用房屋违法违规搭建,州级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按照整治时限拆除。整治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拆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整治步骤:发动阶段(2015年9月30日)、自查阶段(2015年10月25日前)、整改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
汪洋在会上要求,州级各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集中整治行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排查,主动作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攻坚战,与康定市一道共创文明有序、干净整洁的人居和发展环境;要把握关键环节,严格依法依规、注重综合施策、把握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康定城区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房屋违法违规搭建拆除工作;要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后续事宜,全面确保违法违规搭建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会上,康定市主要负责同志宣读了《康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集中整治的通告》。
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纪委(监察局)、州法院、州检察院、甘孜军分区和州委各部门、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康部队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