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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落实党建责任制暨寺庙管理工作

甘孜日报    2016年01月12日

      

    本网讯(记者 杨杰 文/图)1月11日,州委书记刘成鸣在康定主持召开会议,听取2015年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抓党建工作和寺庙管理工作述职,并逐一进行现场点评,对2016年工作提出要求,还与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集体约谈。刘成鸣就党建工作、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落实党建工作和寺庙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履行好政治使命,切实做好每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建设。
    省委藏区办专职副主任崔雨风、省民宗委副主任李凯、省委组织部一处副处长先一到会指导。先一和崔雨风分别代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统战部对本次述职评议大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们一致认为,甘孜州委高度重视本次会议,州委书记点评问题客观全面,既点到了成绩也点到了问题,并指明了努力方向,各县(市)委书记查摆问题准确深入。会议达到了鼓劲加油、推进工作的效果。并指出,甘孜州作为扶贫攻坚和反分维稳一线,在下步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深、抓细、抓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藏兴藏方略和省委藏区工作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任务,统筹抓好“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不断开创甘孜州各项工作新局面。
    刘成鸣要求,要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夯实党在甘孜藏区的执政根基。他指出,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向中央和省委看齐,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以严的纪律和作风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强力推进“四个全面”建设,为实施“一个目标、两个关键、三件大事、六大战略”工作思路提供坚强保障。他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集中力量打响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也是我州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的第一年,要实现良好开局,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班子建设。全州各级部门要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努力为全州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着力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二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拧紧“总开关”;三要强化班子建设,着力提升党在藏区的执政能力;四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素质;五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夯实执政根基;六要强化作风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七要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刘成鸣要求,要认真履行藏传佛教寺庙管理责任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强调,下一步,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寺庙依法治理,抓住达标升级和重点寺庙整治两个关键,不断扩大成果,努力推进寺庙依法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刘成鸣要求,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阳光廉洁干净甘孜。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过去的一年,全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省委重塑四川政治生态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用力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他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县(市)党委书记要进一步强化主体、主动、主责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政治清醒,始终牢记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要求,始终把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摆在第一位,按“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增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业来抓。二要带头履职尽责担当担责,党委(党组、党工委)要主动担责“不松手”,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要主动分责“不缩手”。三要带头坚持严守道德“高线”守住“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三严三实”要求自己、鞭策自己,认真算好政治、经济、情感“三笔账”,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守道德“高线”,绝不触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一纪律“底线”,不闯“红线”、不越“雷池”。四要带头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要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抓作风建设,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同落实;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并重预防腐败;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参会人员还就落实党建责任制向述职人员进行现场提问,对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和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落实藏传佛教寺庙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州法院院长、州检察院检察长,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州委、州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县(市)政府分管宗教的副县长、民宗局局长,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州党代表、基层党员代表以及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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