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推进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意见》
● “十三五”期间,新增蓄引提水能力50亿立方米
●在2020年同步完成新村的产水配套、饮水提升和洁水美村等建设任务
本网讯(王成栋)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推进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创新幸福美丽新村(以下简称“新村”)水利规划、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水源工程建设、饮水安全保障、水利扶贫工作、水利与产业协同发展、水利工程管护七个方面的机制,在2020年同步完成新村的产水配套、饮水提升和洁水美村等建设任务。同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现公益性水利工程管护的“物业化”。《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要新增蓄引提水能力50亿立方米,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生态供水安全;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不断完善,新村水利基础不断夯实;新村饮水安全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通村达户全覆盖;新村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景观建设持续增强,水文化内涵全面提升。
在目标达成路径上,我省聚焦七个方面机制体制改革。在创新水利支持新村的规划机制之外,将创新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机制,结合农田水利建设,开展河流湖泊渠系沟塘清淤疏浚和岸坡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减轻面源污染。
创新水源工程建设机制,除加快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进度外,“十三五”期间我省力争再开工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为新村建设提供长效、可靠的水源支持。
创新饮水安全保障机制,强化对饮用水源治理及保护,完善突发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村造册、户建卡”的模式,探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安全管理新机制。
创新水利扶贫工作机制,我省将以四大片区88个县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全力实施饮水安全、水源保障、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人才支撑五项水利扶贫行动。同时建立健全水利扶贫需求调查、项目储备等机制。
创新水利与产业协同发展机制上,将以水源承载力确定城镇规模,选择新村聚居点和各地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水利管护机制方面,按照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安排部署,率先完成新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更多水利工程权能赋予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此外,我省将重点探索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在保障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竞争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