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2016年12月05日
脱贫攻坚 2020年实现“两个确保”
国务院日前印发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规划》提出,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等重要原则,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2日全面介绍了规划主要内容和亮点。
对象更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
将规划范围瞄准83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56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为确保扶持对象的精准精确,让已脱贫销号的及时销号,返贫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识别不精准的及时清除,规划明确要求要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确保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
目标更明确——10大指标确保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集中到一点,就是到2020年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规划进一步细化设计了10项具体指标,除了将总体目标中提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纳入指标外,还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细化提出了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返)贫户数、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4项指标。
路径更清晰——8大举措解决稳定脱贫问题
规划进一步细化实化了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和兜底保障等7大扶贫重点任务,同时,将社会扶贫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形成了贫困人口脱贫的8大路径。
规划明确,要立足当地资源禀赋,通过产业扶持,帮助有劳动能力和生产技能的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帮助“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约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通过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并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重点更突出——15大工程破解区域性贫困难题
规划以“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通过实施百万公里农村公路、小型水利扶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网络通信扶贫、以工代赈等9大工程,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实施交通骨干通道工程、重点水利工程、重点能源工程3大工程,加强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实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民族地区奔小康行动、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行动3大措施,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措施更有力——“5+5”政策体系保驾护航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精准扶贫脱贫、扶贫资源动员、贫困人口参与、资金项目管理、考核问责激励等5大机制,“五管齐下”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脱贫、精准退出,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同时,加强考核问责和第三方评估,加大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力度。
规划构建了财政、投资、金融、土地、干部人才“五位一体”支持政策,要求财政、投资、金融各类资金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
扶贫先扶志——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光荣脱贫
规划将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作为一项重要原则,要求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规划还提出,要创新贫困人口参与机制,加强贫困群众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鼓励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