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3月08日
实施脱贫攻坚战略 促进城乡一体发展
本网讯(记者 陈斌)日前,我州召开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暨“四好村”创建推进会。州委常委、农工委主任舒大春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州人大副主任、州委农办副主任杨志贵,州政协副主席蒋秀英出席会议。
会上,州委、州政府表扬了去年全州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并向2016年度命名的州级“四好村”代表授牌。
舒大春指出,当前,我州部分县(市)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活动,与省州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希望各县(市)各部门要正视差距、找准不足,统筹各方力量,补齐工作短板,用心用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暨“四好村”创建活动。
舒大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明晰思路、把握要领,找准抓手,切实加快我州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步伐。一要坚持新村建设与新村扶贫相结合。要密切沟通协调,推广特色做法,指导基层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确保年度贫困村集体经济如期达标;要认真思考、精心策划,帮助非贫困村建立经济组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要坚持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相结合。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制度,构建工作责任机制,量化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三要坚持新村建设与农村改革相结合。要加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助推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向好发展。四要坚持新村建设与产业富民相结合。要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培育农业产业基地,开发农特产品,确保农牧民持续增收;要全力打造乡村特色旅游新业态,切实让农牧民从旅游发展中挣到“快钱”;要依托资源开发,拓宽就业门路,让农牧民实现多元增收。五要坚持新村建设与生态环境相结合。要深入开展生态治理,大力实施生态建设,让村寨变美,促使农业绿色发展。六要坚持新村建设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让农牧民享有更好的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和生产生活环境。七要坚持新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积极扩大基层民主,让农牧民成为治理乡村的参与者、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编制规划,千方百计完成 “四好村”创建年度目标任务;要强化资金整合,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督查考核,逗硬奖惩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州委、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州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市)分管领导、农办主任及海螺沟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农综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