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7年08月08日
各市州至少建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
●全省建设呼吸、牙科、儿科、妇产科等6—8个重点专科联盟
●省部级医院与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区)人民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本网讯(阳帆)8月6日,我省下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地要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今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各市(州)至少要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全省建设呼吸、牙科、儿科、妇产科等6—8个重点专科联盟;省部级医院与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区)人民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省将在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等方面积极推动建立引领西部、辐射全国的医联体。21个市(州)的城市医疗集团基本建成,全面建设县域医疗共同体,基本建成覆盖临床主要学科的专科联盟,省、市、县级医疗机构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并向各类专科、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
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包括在市(州)级以上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城市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管理模式的城市医疗集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的县域医疗共同体;根据各地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的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的跨区域专科联盟;面向基层、偏远、民族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
《意见》明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承担相应医疗卫生服务职责,推进功能互补。逐步降低在三级医院就诊的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上级医院的预约门诊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并下放预约权限。
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将建立双向转诊合作关系,鼓励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支持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向医养联合体发展。
通过推进医联体建设达到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包括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等;强化民族和偏远地区对口支援,推动建立大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模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联体内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共享、业务协同;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