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8月16日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本网讯(本网记者)记者日前从州人社局了解到,日前我州调整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2016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及适当倾斜的办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45元;二是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两部分挂钩,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8%,缴费15年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按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3%;三是适度倾斜是指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