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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志刚因公殉职

甘孜日报    2017年10月09日

    王志刚下乡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杨志军 川报记者 徐登林 文/

    深秋,狂风夹着雪花,掠过扎溪卡草原,天地一片浑浊。似乎上天和扎溪卡儿女一样在悲痛、在惋惜,草原的优秀儿子王志刚,永远离开了这片他一生挚爱的大草原和爱他敬他的亲密战友。

    106日,石渠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志刚在色须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时,由于连日奋战、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晕倒在工作岗位上,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当天一早,王志刚就投入到“十一”黄金周的安保工作,这是他奋战安保一线的第六天。连续高强度的工作使王志刚感到十分疲惫。本想当天稍作调整的他,由于放心不下色须镇境内的一起草场边界纠纷,决定前往现场进行调解。

    到达色须镇后,顾不上休息,王志刚便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干部开始进行调处。由于草场边界纠纷矛盾深、隐患大,矛盾双方又各执一词不肯让步,工作难度大。精通牧区藏语的王志刚费尽心思、尽力斡旋,不知不觉已到下午3时,还未吃午饭的他感到体力严重下降,匆匆吃了一碗泡面,休息片刻,又继续进行调处。

    看着精力不济的王志刚,旁边的民警劝他多休息一会儿。他说:“这次矛盾纠纷隐患大,如果不及时调处将直接影响国庆安保工作。”说完,他便继续投入工作。就在旁边民警转身的一瞬间,突然听到王志刚倒地的声音。民警迅速将他抬上车送往医院,后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王志刚于19时许不幸因公殉职。

    26年前,王志刚怀揣“警察梦”,从千里之外的黑水县来到四川海拔最高、自然条件最艰苦的石渠县工作。他从一名基层民警一步步成长为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长、刑警大队长、副政委,他是侦查破案的能手、犯罪分子的克星、缉枪治爆的中坚力量,先后被评为甘孜州“刑侦工作先进个人”“缉枪治爆先进个人”“追逃工作先进个人”,并连续3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公务员”,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3次。

    王志刚对侦查破案工作情有独钟。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时,每次只要有抓捕和追逃任务,他总是主动请战,冲锋在前。2015年,他任刑警大队长以来,在扎溪卡草原带领民警守护一方平安,破案率高达90%,创造了石渠县公安局近十年来的新高。

    从警26年,王志刚最大的遗憾是对家人的亏欠。去年,石渠县公安局党委安排《石渠警方》栏目组采访王志刚缉枪治爆先进事迹,当谈到家人时,他心中充满愧疚,“硬汉”也忍不住掉下眼泪。他对栏目组说:“等忙完这一阵,一定抽时间多陪陪家人。”可这次,他失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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