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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甘孜日报    2017年11月03日

    本网讯(记者 张磊1031日至11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康定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致民、白苏英、松呷、王成康,秘书长田龙及委员31人出席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郑天强,州政协副主席陈洪暴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精神;对《甘孜藏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修正草案)》进行了二审;听取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情况、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工作情况和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执行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李康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立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进一步提高“条例(草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推动全州防震减灾事业。

    李康强调,州人民政府要站在农牧区全面小康的高度,加大“专业合作社法”和“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力度,一要加大宣传指导力度,落实好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充实加强县、乡两级农经队伍。二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大人员技术资金扶持力度,认真制定和落实合作社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贡献的合作社。三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李康强调,建设生态屏障,呵护绿水青山是全州重大战略之一。州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生态甘孜的决定》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生态甘孜建设。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二要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切实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以增强水源涵养功能、水土保持功能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为重点,大力推进“山植树、路种花、河变湖”工程、实施森林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加强脆弱地区生态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河道治理,着力构建“两江一河”生态防护防治体系。三要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上报程序,加强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加大打击涉林犯罪和治安防范力度。四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生态保护政策,制定生态资源建设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建立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及领导干部考评机制,加大项目建设的责任追究力度。

    李康强调,州法院要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拓宽思路,建立大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破解执行难合力;要强化执行实施机制,进一步确保执行工作的质效,继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分阶段、分类别、不定期组织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行动;要继续抓好新收案件审结工作,积极加强调解工作,化解执行压力;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衔接管理制度,加大各部门对执行工作的协调、互助力度。州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对工作推进缓慢、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共享平台运行不畅的,要尽快改变现状,严格落实工作机制,抓好整改。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规范录入标准。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平台录入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及时、规范录入信息。要发挥机制作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要建立常态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使我州“两法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康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促使代表建议取得实效,在提高办理工作解决率上下功夫。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州委农工委、州政府法制办、州卫计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农牧供销合作局、州林业局、州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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