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7年12月19日
奖
阿坝、资阳等市(州)获同比改善激励资金,成都、攀枝花等市(州)获目标任务激励资金
罚
德阳、绵阳、乐山、宜宾、雅安、自贡未完成目标任务,被扣收激励资金,并扣罚地方财政资金
本网讯(殷鹏)12月18日,记者从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四川省今年1月至11月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出炉,有16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共获得6400余万元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省财政拿出1.5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1.5亿元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今年1月至11月,有16个市(州)共获得6400余万元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其中,阿坝获得1258.17万元,资阳获得728.18万元,广安542.68万元,分列前三。目标任务激励资金方面,成都、攀枝花、泸州、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广安、达州、巴中、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等15市(州)各获得458.33万元,自贡获421.67万元。
有奖有罚。今年1月至11月,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德阳、绵阳、乐山、宜宾、雅安等5市各被扣收458.33万元,并各扣罚地方财政资金458.33万元;自贡被扣收36.66万元,并扣罚地方财政资金36.66万元。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1%,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8%,优良天数率为84.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个别市(州)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全省共有4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去年不降反升,分别为雅安上升22%、乐山上升6.5%、宜宾上升1%、空气达标城市攀枝花上升6.5%。此外,乐山、雅安、宜宾、德阳、攀枝花、凉山等6市(州)优良天数率同比降低。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地落实,尽最大可能减轻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确保今冬明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