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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甘孜日报    2018年05月01日

本网讯(记者 张嗥)4月26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康定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主持并讲话。

会议书面传达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州人民政府2016年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案(草案)》。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文华、白苏英、杨志贵、松呷、王成康,秘书长田龙和委员30人出席会议。州政府副州长杜德清,州政协副主席孙飞列席会议。

完成各项议程后,李康指出,审计工作要取得实效,不仅要在提高审计质量上下功夫,更要在加强问题整改上下功夫。一要继续狠抓问题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部门要紧盯不放,继续跟踪督促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改进内部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二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要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明确查出问题整改时限和要求;要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三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

李康指出,近年来,州人民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齐抓共管,不断创新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确保党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了落实。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认真贯彻执行《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中共甘孜州委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生态甘孜的决定,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

李康指出,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州委要求,赓即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开展修订工作,形成了规定修订案草案。草案严格遵循了中央、省、州委文件精神和上级人大相关规定,严格把握依法办事、服务全州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包括范围和程序都做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重大事项的内容更加明确,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卢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犁,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小莉,及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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