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2018年06月27日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中央决定,派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开展督导工作。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将从2018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今年将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首轮督导的10个督导组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
据介绍,本次督导将进一步完善方法手段,确保督导成效。例如在斗争成果不明显的地区,要弄清楚是涉黑涉恶问题确实不突出,还是摸排发动不全面、打击不深入;在经济发达地区,要把握“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非法牟利情况突出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
对于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督导组将对掌握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甚至充当“保护伞”等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委、政法机关和组织部门移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