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1月07日
突出行业重点 规范行业监管
本网讯 连日来,全州各行业监管部门对照中央第10巡视组反馈问题,深入贯彻省州委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聚焦本系统、本行业重点、难点、卡点,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全州纪检监察部门精准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严格落实线索排查、协同办案、长效监督、问责追究、警示教育、结果反馈等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抽查61次,集中约谈18个县(市)纪委书记,重点督促“零查处”的11各县、截止目前,共有14各县(市)“破零”。加强与政法机关、公安部门联动沟通,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46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双向移送”线索39条。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相关问题线索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近年来查处黑恶势力案件、刑事案件、黄赌毒案件和“村霸”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梳理问题线索45条,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2条。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委抓手,重点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尤其是村两委干部涉黑涉恶和微腐败行为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梳理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3条,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问题线索93条。
精准严肃查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主动介入、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查办黑恶案件的监督、深挖细查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今年1月至10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34件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
组织部门
抓基层驻堡垒,夯实扫黑除恶的组织基石
全州组织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对照中央第10巡视组反馈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全州组织系统分级召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强基层组织专题集体谈话会,实现38名县(市)委书记、组织部长谈话全覆盖,各县(市)开展乡党委书记谈话445人次,派出所长和村(社区)党支部谈话2966人次。18个县(市)委组织部与州委组织部,325各乡镇(街道)与县(市)委,263名派出所所长与主管部门,5322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与乡镇党委层层签订《甘孜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聚焦重点任务,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2018年甘孜州强力整顿软乡弱村工作实施方案》,将软乡弱村整顿工作纳入县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针对摸排确定的整顿对象,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村干部考核、定性结果,先后撤销3名涉黑涉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罢免涉黑涉恶村委会主任2名,所在党组织全部降级为“后进”,逐一制定整顿方案,逐项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人,纳入重点村专项整治。
突出常态长效,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对中央督导移交和省级政法部门反馈的涉黑涉恶村(社区)“两委”成员,其组织处理及选任工作倒查,全部上提一级,由州委组织部建工作组下沉一线开展全面倒查。
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