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1月09日
◎本网见习记者 汪青拉姆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作出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为我州发展指明了方向;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把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出实施“三创联动”重要战略部署。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州“三创联动”已开好了局、起好了步。
在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为了委员们讨论和建言的热词。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硕果累累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我州立足旅游资源禀赋和优势作出的重要部署。
龚自毅委员直言:“州委、州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决策十分正确,这是结合甘孜实际作出的创造性的决策。甘孜州的旅游资源丰富,特别是以特色农业为代表的旅游产品种类非常丰富,例如‘果、蔬、茶、药、水、酒、肉、菌、粮、油’这十大门类的农特产品,若我们能将每一项都做好做强,那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龚自毅说:“海螺沟作为我州唯一一个5A景区,必须在全域旅游发展中起引领作用。”
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成效显著
我州是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重要碳库和二氧化碳“吸尘器”,我州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会上,委员们就我州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积极建言献策。
于海清委员说:“州委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充分彰显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坚定决心,主动顺应了甘孜跨越发展的历史要求,是对我州今后一个时期可持续发展的精准定位。作为一名‘甘孜务林人’,感到方向更坚定、目标更明晰、精神更振奋、工作更有劲。”
余海清委员说:“去年,我州在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绿色发展成效明显,为整个长江中下游的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和生态公共服务产品。但目前,在生态主体功能区实行的保护和补偿政策中,还存在补偿标准低、范围小、不均衡的现象。因此,这次参会我带来的提案是《关于提高甘孜州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
白建学委员说:“2013年以来,色达县相继实施了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草原鼠虫害治理等一系列生态保护项目,投入资金4.98亿元,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以前裸露、沙化草地植被不仅得到了恢复,还吸引了许多鸟类在此栖息。更重要的是群众的观念发生了转变,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亮点纷呈
我州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对于最大限度汇集各族群众智慧和力量,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熊军委员说:“州委、州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个决策,是经过全面分析、科学研判的结果,这个决策契合我州州情,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部署。”熊军介绍了丹巴县的经验做法:丹巴县中学将学校教育职能职责与民族文化传承有机结合,建立了嘉绒文化馆,通过刚柔相济、聚散相依、美美相融“三大主题馆”,分别介绍丹巴的人文和美景,同时设置“爱国、守法、感恩”三大主题墙,适时安排学生参观学习,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此举得到州委、州政府的肯定,丹巴县中学被命名为甘孜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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