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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甘孜日报    2019年03月04日

(2019年1月8日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廖学东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遵循“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一年,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州委工作大局,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实现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助力夯实我州长治久安五大基础,在深化法治建设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重要节会期间、重大风险和灾情防范处置期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检察机关责任区秩序井然、社会稳定,未发生一起群体性纠纷、重大涉稳信访案(事)件。

二是依法精准打击各类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548件91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18件6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560件943人,提起公诉454件738人。成功起诉四川藏区首例分裂国家案,成为藏区依法治理的示范性案例。

三是保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发《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正确引导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危害营商环境犯罪,依法批捕涉嫌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防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案件监督撤案。

四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扫黑除恶。制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坚决铲除以家族血缘为纽带的黑恶势力、寺庙僧尼插手地方事务等“恶根毒瘤”。受理审查提请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7件43人,批准逮捕7件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件50人,提起公诉3件27人。全程提前介入理塘“4·12”涉恶团伙、康定“5·10”涉黑团伙等黑恶势力犯罪的侦查活动,与侦查机关实现良性互动、形成打击合力。理塘“4·12”涉恶团伙案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有罪判决,成为四川藏区首例成功起诉的恶势力犯罪。

五是注重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0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12件12人,结案率和息诉率达100%。落实司法救助112件14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9.9万元。推动将12309检察服务电话纳入12345圣洁甘孜服务热线号码,切实加强检调对接的联动稳控能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远程视频接访,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

六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制发《关于围绕夯实我州长治久安法治基础进一步加强检察开放的意见》,精心设计、加快建设全州法治教育基地。大力开展“护航甘孜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0余场(次)。帮助校园建立安全制度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结合结对认亲、同心同向等活动和依法治寺工作,常态化推进检察官“法律八进”,在全州组织观看与其他政法部门联合摄制的《“5·12”“8·01”案件警示录》,农牧民群众和寺庙僧尼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七是做实群众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倾检察之力为农牧民群众和僧尼解决困难问题168个,协调投入扶贫项目资金400余万元,发放扶贫慰问款物94万元,州检察院帮扶的2个贫困村成功摘帽,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第一书记。针对我州贫困未成年人比重较大、辍学入寺较多等问题,将控辍保学纳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与州扶贫移民局、州红十字会等部门建立的国家司法救助和贫困救助衔接机制,为69名贫困群众协调落实司法救助金31万元。

这一年,我们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积极顺应新时代改革要求,保持定力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努力彰显检察监督的法治刚性和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取证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受理“减假暂”提请案件1104件,纠正提请不当47件。对监管场所违法违规情形口头建议纠正169件,书面建议纠正3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走访131个乡镇的社区矫正人员,跟踪监督社区矫正人员300余人(次),纠正违法23件。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推行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已首次对甘孜监狱开展巡回检察。

三是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8件,办理相关部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64件。与州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发《关于对行政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工作的规定》, 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42件,形成了工作合力。

四是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平台应用,有效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与州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发《2018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点》,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两法衔接”法治化。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85件173人。立案监督的洛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精品案例。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实践运用,督促涉环案件被告人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已复栽补种林木10000余株。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介入雅江“2·16”失火案、雅砻湿地公园原生鱼种污染等突发涉环案(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控制事态恶化、平复社会情绪。

六是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市)党委政府支持下联合制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的实施意见》。5个基层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当地目标考核。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6件,立案132件。发出检察建议、公告125件,行政机关回复11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8.37万元。办理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移交案件9件,围绕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关停砂场20余家、清理河道54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40余亩,对226个无证采砂场建档跟踪掌握拆除关闭动态。

这一年,我们坚持把改革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改革主调,以进行到底的精神力克难关,确保各项改革在检察环节落地见效。

一是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强化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无缝衔接。

二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制定《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各类案件,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行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在丹巴、甘孜、理塘县院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适时推开。根据我州办案规律和特点,制定《关于案件类别的指导意见(试行)》,理出10个业务条线160种案件清单,确保案件管理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促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与州中级人民法院会签《关于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座谈会的纪要》,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要求,采用多媒体示证,“四类人员”出庭作证。运用一体化平台提高公诉科技化水平,在诉前审查中深化远程提讯系统运用。

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向党委人大政协请示、汇报和通报制度。走访代表、委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邀请参加检察机关工作会议,视察检察工作,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

五是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律师、诉讼参与人以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案件管理大厅、电子卷宗系统,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这一年,我们坚持铁肩担责、自强拓新,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厚植根基。

一是旗帜鲜明抓实政治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讲政治、提能力、铸忠魂”专题教育等活动,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不懈怠。大力开展向苏知斌、白玛曲扎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各项规定。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实施办法》,打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干净“社交圈”和“生活圈”。持续开展对检察人员工作纪律、检容风纪、工作效率的日常督查和巡察。

三是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鼓励引导检察人员聚焦“三大攻坚战”、“三创联动”、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等工作深入思考新时代检察监督路径和方法。

四是围绕人才强检,打造专业队伍。深入推进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业务培训2239人(次)、远程网络培训2236人(次)。与西南民族大学建立检校合作机制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成功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

五是围绕保障固检,夯实基层基础。通过积极争取,纳入“十三五”规划的12个基层院“两房”建设项目通过省发改展2017年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为司法体制后续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六是围绕科技兴检,推进智慧检察。注重改革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推进行政管理、办公办案智能化实践运用。检察工作网全面部署完成,二三级检察专网IP地址改造、两级院机房和会议室UPS改造全面完成,看守所分支网络分级保护建设完成并提交州保密局申请测评,“三远一网”的远程提讯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远程庭审、远程送达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检察科技含量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全州检察系统将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维护核心,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落实到打好甘孜藏区“三大攻坚战”之中。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持清醒头脑和敏锐鉴别力,在应对藏区更大风浪的考验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本色。

二是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始终保持反分裂斗争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以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民族团结为目的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继续加强依法常态化治理,全力护航我州长治久安。建好用好法治教育基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检务公开方式,对青少年、僧尼和干部群众分类实施法治教育。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基层稳定,巩固法治良序。

三是以更大的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延伸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助力坚决打赢我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聚焦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农牧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农牧业生产、侵害农牧民利益、影响农牧区稳定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是以更实的举措护航高原藏区高质量发展。瞄准我州“三创联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改革创新、行稳致远。当好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诉讼代表人,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强买强卖、非法经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影响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五是以更强的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刚性。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通报反馈机制,充分汇聚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增强检察机关监督刚性,逐步推动以“检察意见”替代“检察建议”,着力凸显检察监督权威。

六是以更严的标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注重专业精神和法治精神培塑,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始终把反“四风”、祛“六气”作为确保队伍作风优良的治本之策。全面深化落实“五个过硬”要求,以创新的理念、务实的作风、一流的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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