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6月28日
本网讯 昨(27)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康定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主持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补充规定(草案)》、《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并形成了二次审议稿;审议通过了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和人事任免案。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致民、范文华、廖才坤、杨志贵、王成康,秘书长田龙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州政府副州长何康林,州政协副主席蒋秀英、戈教·云登嘉措,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学东,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民委、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州人大代表;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李康要求,全州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点加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和环境监管失职案件的审理,稳步有序地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联动衔接机制,形成推进环境资源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常态化宣传机制。
李康要求,全州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积极构建公益诉讼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组织建设,充实办案一线力量,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构建良好的工作体制机制,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李康强调,我州砂石资源丰富,建筑砂石需求日趋旺盛,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利于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相关委员会要根据本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补充规定部分文字和条款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条例(草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甘孜实际。
李康强调,加快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立法,不仅有利于维护传统村落风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而且对全域旅游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的意义。相关委员会要根据本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部分文字和条款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条例(草案)》更加科学合理,使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更加紧密结合。
见习记者 汪青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