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9年07月26日
以暗查暗访为主收集线索
本网讯(殷鹏)今年9月和11月,我省将分两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这是记者从7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例行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的。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我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已经报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目前,省环保督察整改办正在组织开展前期摸底排查、制定督察规范等相关工作。
相比以前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今年开展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有4个特点——
督察形式有所变化。本次督察在准备阶段将以暗查暗访为主进行线索收集,进驻期间则采取资料调阅、个别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察。
督察重点有所调整。本次督察主要督察以往各类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各地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同时,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也是督察检查的重点。
督察手段有所优化。本次督察将第一次在省级环保督察中引入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全程拍摄视频资料,制作督察视频,在初步意见反馈会上播放,直观反映存在问题。
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少个别谈话和座谈会,初步意见反馈会在督察进驻期间召开,正式意见进行书面反馈,意见反馈后不再统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只需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最大限度减轻对被督察对象日常工作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