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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甘孜日报    2019年12月31日

论深入学习贯彻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本网评论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鲜明提出,完善依法常态治理机制,提高州域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大的法治力量推动甘孜发展。

提高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增强全民依法办事意识。近年来,我州法治治理作用凸显,但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治理参与度不高,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成为当务之急。增强依法办事意识,要进一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在“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四下乡”活动、“法律七进”活动,利用农民夜校、道德讲堂等阵地,注重运用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形式,以生动直观、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传;要把法治文化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要依托报纸、电视、微信、移动端App等进行法治宣传,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覆盖线上线下,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活。通过锲而不舍的多途径宣传教育,让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提高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提高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社会法治治理的“关键少数”,也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关键少数”。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要统筹推进依法治理,形成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氛围;要强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依法执政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要严格党员干部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上率下、引领风尚,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凝聚起全社会的法治信仰。

提高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巩固社会依法治理成效。近年来,我州在法治治理上取得显著成效,这些治理成效必须进一步巩固、经验必须进一步推广、作用必须进一步彰显。巩固社会依法治理成效,要继续加大乡村治理力度,从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宣传好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乡村良序,增强奔康信心和力量;要高举“依法治寺,爱国爱教”旗帜,继续做好治寺管僧工作,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推进寺庙与社会主义社会和现代文明相适应,加强僧人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和教育僧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不断推进和谐寺庙建设;要继续增强社会调解功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形成社会和谐氛围。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全州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提高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社会在发展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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