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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四川观察    2020年02月11日

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成都举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会议指出,《决定》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适应我省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对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了规范。 要落实《决定》相关要求,强化科学防控措施,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提高《决定》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加强对《决定》贯彻实施的跟踪监督,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要加强社会公众引导,及时解疑释惑,有效化解矛盾,引导社会公众坚定必胜信心,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贡献人大力量。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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