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2月21日
我州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均“零自付”
本网讯 2月18日,记者从州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州医保系统已向全州24家州、县(市)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预拨1350万元医保基金,并根据需要适时追拨,实行医疗费用单列预算,确保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针对全州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形势,我州医保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出台了多项支持性措施,切实织密疫情防控“医保网”。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薇说:“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是否能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并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对异地患者不调减报销比例。”
她介绍,我州已把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疑似)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个范畴较广,包括了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5种药品和2个医疗服务项目;其全部费用经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确保患者‘零自付’。”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我州除了开辟新冠肺炎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快速结算和异地就医“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政策,费用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外,还简化医保经办流程,对12项业务推出了“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便民服务,并合理延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在最大限度减少外出交叉感染风险的同时,保障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不因疫情影响参保及费用报销。记者 李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