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03月16日
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本网讯(记者 熊筱伟)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近日与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通知》,明确对全省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给予后补助。这是我省首次出台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
具体而言,后补助额度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增量超过50万元(含)至100万元(含)的部分,省财政按3%给予补助。比例随增量增加而递减,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3%给予补助。最终补助额度即为分段计算额度的总和,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次补助对企业不设门槛,只要满足研发投入增量要求即可申报;此次补助全程实行网上申报,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所有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