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04月20日
分层分类示范引领 分期分批统筹推进
●示范市建设:重点在将城市基层治理纳入全市工作大局等方面示范引领
●示范区(市、县)建设:重点在进一步强化区(市、县)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等方面示范引领
●示范街道建设:重点通过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示范引领
本网讯(记者 林凌)记者日前从省委基层治理办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用3年时间分层分类建设一批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市、示范区(市、县)、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小区。
省委基层治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示范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在示范体系建设过程中,将坚持分层分类示范引领、分期分批统筹推进原则进行,从而以点带面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提升全省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水平。
示范市建设将以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以及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依托,重点在将城市基层治理纳入全市工作大局,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系统谋划,健全完善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城市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区(市、县)建设中,我省将以各市(州)主城区为重点,选取15个区(市、县)作为全省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区(市、县),各市(州)结合实际确定一批示范区(市、县)。示范区(市、县)重点在对标全国、全省先进,进一步强化区(市、县)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统筹,系统推进城市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深化街道管理服务创新,探索城市基层治理新路径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街道建设方面,省级每年重点在各市(州)主城区选取30个街道作为全省基层治理示范街道,各市(州)、区(市、县)每年选取一定数量街道作为示范街道,确保3年实现主城区街道全覆盖。示范街道将重点通过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在明确街道职能职责,推动街道赋权扩能,优化街道内设机构设置,强化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的统筹协调功能,推动“三社”联动、社区服务项目化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社区建设方面,省级每年重点在各市(州)主城区选取100个不同发展阶段、具备典型特征的街道社区作为全省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各市(州)、区(市、县)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街道社区作为示范社区,确保3年实现主城区街道社区全覆盖。示范社区重点在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与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打造社区治理项目品牌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委组织部、民政厅每年从省、市、区(市、县)三级示范社区中评选100个“全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社区”。
示范小区建设方面,省级每年选取200个居民小区作为全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市(州)、区(市、县)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居民小区作为示范小区。示范小区重点在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的治理格局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委组织部、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从省、市、区(市、县)三级示范小区中评选100个“全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小区”。
我省制定了相关标准,以标准化推动示范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