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4月27日
本网讯 4月22日,记者从州统计局获悉,我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于1月底前拉开序幕,州政府和18个县(市)、281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按照国家和省普查总规划,结合我州实际,编制了全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三年总规划,同时,拟定了《甘孜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甘孜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
据了解,此次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包括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按照国家普查方案要求,省、州、县三级人普办于4月至6月期间开展人口普查综合试点,11月至12月,普查员进行入户登记。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此次普查优化了普查指标,主要是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PAD等电子设备登记并联网实时直报数据;增加了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填报的方式,普查对象可以使用智能手机通过网络进行自主填报,能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和提高普查效率。
记者 李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