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08月04日
稳定保障粮食年产700亿斤以上
科学规划布局
结合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编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财政投入保障
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每亩总投入不低于3000元
建立大数据平台
各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
本网讯(记者 邵明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今年全省累计建成443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机作业、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5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全省粮食年产量700亿斤以上。
建设高标准农田,首项重点工作就是科学规划布局。《意见》要求结合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编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指导各地同步制定规划,突出抓好高效节水灌溉、小型水源工程和农田宜机化建设等,形成全省三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财政投入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各地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中央农田建设项目,落实中央投入标准要求,遵循共同事权原则,省级财政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市、县要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分区域、分类型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每亩总投入不低于3000元。
我省将综合运用遥感监控等技术,加快建立高标准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把各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成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同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根据部署,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将进一步提高,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