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2020年08月25日
作为我省“两项改革”内容之一的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全省首批涉改建制村已全部完成挂牌运行,第一批涉改县(市、区)共减少建制村18110个,建制村平均幅员面积从10.7平方公里增至17.7平方公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制村平均常住人口从877人增加至1458人,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村数量多、分布密、空心化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个改革,减幅、成效、平稳均超出预期,实现了村规模调大、布局调优、实力调强、服务调好、队伍调活、机制调新的预期目标。“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待明年上半年凉山州11个贫困县改革完成后,全省预计减少建制村19000个左右,减幅41.6%。
据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传统农业大省,我省村级建制总数5.3万,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建制村4.54万,居全国第4位,建制村设置呈现出“数量多、人口少、选人难、投入大、实力弱、形态乱”等特征。勇于直面和解决问题,将属于县级事权的村级建制调整,作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是近年来我省部署开展的涉及最广泛、群众最关注、影响最深远的重大基础性改革之一。
今年2月,我省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出台《关于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从目标确定、政策体系、实施步骤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各地将改革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实施,精心谋划推进,压紧压实责任,最大程度汇聚合力,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改革工作格局。
在调整改革中,我省把群众参与、群众认可作为检验改革的重要标尺,妥善回应各方利益关切,确保改革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突出顺向调整。坚持城郊的往城边并、集镇边的往集镇并、山上的往山下并、沟里的往沟外并、公共服务配套差的往配套好的并、有洪涝地灾隐患的往相对安全的地方并,考虑农民生产生活半径,推进村落村庄的顺向优化。
维护群众利益。改革鲜明突出“建制调整”,做到农民土地权属不变、生产生活格局不变、经济利益关系不变,特别是不改变农民居住和生活形态;对合并村资产债务和集体经济差距较大的,采取“旧账分开、新账统一”或“独立核算、分步整合”的方式,实现平稳衔接。
坚持民主决策。在拟制调整方案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科学民主决策,在兼顾各方面诉求基础上,求得改革的“最大公约数”。
妥善安置干部。按照“留任一批、离任一批、调整一批、支持创业一批”的原则分类安置村干部,对改革中正常离任的村干部设置过渡期,适当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常职干部基本报酬。
调整后,全省有“七合一”村1个、“六合一”村4个、“五合一”村13个、“四合一”村187个、“三合一”村2470个、“二合一”村11363个,让分散在原建制村的产业实现串点为线、连线成片,整合了资源要素、盘活了闲置资产、壮大了集体经济、带动了群众增收。
调整后,我省村庄布局得到优化。各地顺应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顺应人口流向、交通流向、经济流向,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立足营造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大力推进顺向调整。各地通过改革,形成一大批适应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的集镇村、中心村、特色村,逐步构建起镇村互动、梯次分明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产业空间得到拓展。各地打破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建制壁垒和地域限制,将地缘相近、产业相似、发展相融的建制村进行优化调整。本轮改革在更大范围内统筹生产力布局,整合了资源要素、盘活了闲置资产、壮大了集体经济、带动了群众增收。
公共服务得到优化。各地坚持“减数量”和“优服务”相结合,抓紧打通合并村之间的“断头路”,根据居民聚居点分布形态,优化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积极盘活用好被撤并村的活动阵地。改革后,单个村的可用财力得到增加,使用效率不高的村级阵地可以得到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可以在更大范围进行优化配置,确保群众当期利益不受损、长远利益有保障。
干部队伍得到加强。各地认真落实“四个一批”要求,妥善安置涉改村干部,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村干部队伍实现了总量下降、年龄下降、学历提升、能力提升“两降两升”正向变化,没有发生因村干部“进退留转”引发的负面舆情和群体性事件。改革后,全省村干部总量减少5.1万名,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下降3.9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提高7.1个百分点、优秀农民工占比达到53.7%。
创业激情得到激发。调整改革后,村干部个人成就感、职业认同感、集体荣誉感大幅增强。一是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随着“舞台”变大、施展才能的空间得到拓展,村干部愿干事、想干事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能力素质焕然一新,随着选人用人渠道拓宽,一批视野宽见识广、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进入“两委”班子,村干部会干事、能干事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理念方法焕然一新,改革过程是对农村发展治理的一次再思考、再谋划,也是对干部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的一次大锤炼、大提升,村干部巧干事、干成事的理念明显增强。
执政基础得到夯实。改革后,建制村设置村党委的有2285个、设置村党总支的有5846个,有的地方还将党支部建到了村民小组。全省“一肩挑”村占77%,较改革前提高38个百分点;其中,98.6%新成立村实行“一肩挑”,56.3%的未涉改村同步推行了“一肩挑”。同时,19605名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占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