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2020年12月10日
近日,成都市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再次拉响了全省疫情防控警报。12月9日,四川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省民政厅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持续抓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场所、殡葬服务机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学校、医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疫情防控中的问题隐患。要指导督促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落实落细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举措,按照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相应级别,采取相应防控措施。特别是要严格规范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民政服务机构。
中高风险地区的民政服务机构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入住的服务对象,全部停止家属探视活动。
同时,持续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要建立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和疫情感染患者家庭生活状况,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力度,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及时提供生活帮扶、送医送药等帮扶服务,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防控,夯实城乡社区群防群治基础。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协助做好疫情预防、控制、排查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效能。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精准把握、及时响应疫情防控社会需求,精准开展慈善募捐,高效使用慈善款物。规范指引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开展心理支持、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健康咨询等专业服务和疫情排查、知识宣传、政策宣讲等常规服务。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物业、楼门院长、网格管理责任人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会防控工作,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在基层、在社区得到更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