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1年01月13日
●重点从两个方面突破:项目和经费管理方面,在试点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试点项目将以项目任务合同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等为基本依据
本网讯(闫辰宇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莉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这项改革试点。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等7所高校纳入试点单位。试点范围针对2020年及2021年度立项的四川省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类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专项自由探索型项目。
据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与过去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制”不同,“包干制”试点重点将从两个方面进行突破。
首先,项目和经费管理方面,在试点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在确保达到考核指标前提下,可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成员。项目经费取消预算编制,经费支出不设定科目和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据实开支。同时,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包干制”试点另一大重点创新在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方面。试点项目将以项目任务合同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等为基本依据,不简单以论文、专利数量作为考核评价指标。
诚信是实施“包干制”试点的前提和底线。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经费合理使用,正在着力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科学抽查、违规必究”的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项目专项经费纳入试点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试点单位应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表,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