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1年04月14日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黄大海)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拟采取优化清单参考模板、建立三级包保责任清单等8方面措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我省自2019年6月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以来,已经完成清单模板发布以及清单制定工作。本次印发的《通知》,是为了进一步深化该项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科学管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提档升级。
清单模板已经发布但仍需优化,《通知》要求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责任清单参考模板。在责任分层分级方面,《通知》要求各市州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市县乡三级包保责任清单,推行市(州)领导干部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村(组、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各市州应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对口联系辖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辖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对口联系。
在督导检查方面,《通知》要求,各市(州)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清单,全面推行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机制。同时,各市州还应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清单,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度登记报告制度。
对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通知》要求建立企业安全承诺清单,各市(州)安委会要指导督促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事项清单,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承诺公示制度,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市(州)安委会要强化“科技兴安”,突出“现场检查+平台监管”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