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1年07月26日
【人物名片】
刘兆芬,达州市大竹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曾被省检察院授予“感动四川检察人物”称号,记二等功一次。今年,荣获首届“四川政法先锋”称号。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鸿
近日,大竹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干警们正对一起涉黑专案提前介入侦查。该案由达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缘于大竹县检察院的办案实力——今年3月,该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我们团队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老刘的仔细、谨慎、善钻研分不开。”大竹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罗丹丹介绍,同事们都爱称刘兆芬为“老刘”,因为她办案老道、办事果敢。
事实上,半路出家的刘兆芬,从检时间并不算长。
刘兆芬的父亲是一名警察,从小受到父亲影响,她梦想成为一名政法干警。2003年,因单位裁员,她成为一名下岗女工。思前想后,她决定另起炉灶,试着去实现梦想。自考法学本科、通过司法考试……34岁那年,她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一名检察干警。
“当上检察干警,其实没有‘上岸’的感觉,一切刚起航。”刘兆芬说,“与年轻干警相比,我心中常有危机感。”那段时间,前辈去讯问或开庭,只要有时间,刘兆芬都会跟着去学;夜间、周末也会加压学习。她有个质朴的想法,“父亲也是‘老政法’了,不能给父亲丢脸。”
“凡事多学一步、多做一点。”靠着踏实肯干,刘兆芬逐步成长为优秀的检察官。
担任未检科科长时,一个案子对刘兆芬触动很大。“那个孩子十五六岁,抢劫,情节比较轻微,我们作了附条件不起诉。但孩子的父母都患重病,无法监护,孩子未来的路很艰难。”刘兆芬回忆。
为真正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刘兆芬推动大竹县检察院与就业部门建立对涉案未成年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机制,设立涉案未成年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先后帮助几十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任公诉科科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后,善于钻研的刘兆芬又主动推进改革,制定《刑事检察业务操作标准》等制度,把好案件质量关,多项工作模式在达州市推广。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担任大竹县检察院扫黑办主任的刘兆芬不仅参与办案,还推动制定了相关制度20余项。
2020年,大竹县检察院在同一时间成功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吕某波等37人涉黑案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杨某华等24人涉黑案,2件涉黑案件的审查起诉环节分别仅用时20余天,指控的事实罪名、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信采纳,其中一案,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
成功打击黑恶势力背后,是刘兆芬和同事们“5+2”“白+黑”的付出。罗丹丹记得,为了一份起诉书,3名承办检察官、老刘以及1名副检察长,鏖战了36小时。该起诉书不仅实现了对犯罪团伙的精准指控,也被作为范本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回想起来,扫黑除恶那段时间孩子备战中考,我几乎没好好陪伴过,很愧疚。”对过往,刘兆芬也有遗憾,但对于前路,她仍然坚定,“凡事继续多学一步、多做一点。”
感言
政法干警心中应有一颗追求公平正义的种子。我将不断吮吸养分,呵护这颗种子生根发芽,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