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17日
本网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5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连日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动能。
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原甘孜州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行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全程电子化登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举措,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接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州本级23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12项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企业开办实现“一窗通”、“一部手机办企业”、一日办结,着力推进了企业注销便利化。这为“证照分离”改革提供了可靠基础和技术支持。
7月1日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是国务院在自贸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成功经验。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自7月1日起停止实施,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要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是“证照分离”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既简化了办事程序,实现企业快捷准入,又延续了许可管理制度,保留了资格罚等监管手段,有利于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通知》规定了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举措。
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全国版清单523项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有68项,审批改为备案有15项,实行告知承诺有37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8月6日,州政府印发《中央层面设定“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全州版)》《四川省自行设定“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全州版)》。在全国523项中,我州已暂停1项,不涉及22项;全省8项中,我州不涉及1项。这标志着我州全面对接启动“证照分离”改革。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证”与“照”适度分离,要求政府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上来。我州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推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进一步梳理规范了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对一般经营范围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经营范围内有需办理许可类的事项,登记机关将在企业领“照”时明确告知,为企业办“证”提供指引。二是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全面推动企业“证”和“照”的电子化,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电子证照的归集、共享和应用。今后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进一步精简企业办事材料。三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登记机关及时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到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协同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广大企业切实感受到改革红利。
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