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1年09月27日
织密追逃“天网”筑牢防逃堤坝
□侯荣 李萌萌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松
前不久,潜逃26年的某银行成都双流支行原工作人员吕剑被追捕归案。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省持续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近年来,我省着力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持续发力、逐案突破,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多措并举筑牢防逃堤坝,推动全省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5年以来,我省从23个国家和地区共追回外逃人员137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51人,“百名红通人员”2人,追回赃款1.6亿余元。在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的高压态势下,全省连续多年外逃人员“零增长”。
加强党的领导 发挥制度优势
2018年7月,潜逃21年的某银行广汉支行下属咨询服务公司原法人代表肖俊被缉捕归案。该案是我省监察体制改革后成功追逃的第一案。
两个月后,外逃24年的巴中市巴州区某金融机构原储蓄员梁凯主动投案。
追逃追赃捷报频传的背后,是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一以贯之的坚强引领。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部署要求,2015年4月,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省纪委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组织人事部门、公安厅、司法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作为成员单位,设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逐步构建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随后,各市(州)反腐败协调小组均建立了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
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一个既分兵把守、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内外联动的追逃追赃工作格局全面铺开。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省监委与省纪委合署办公,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稳步推进追逃追赃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同时依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动投案、积极退赃的外逃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对拒不主动投案的依法缉拿归案并予以严惩。
在政策感召下,2019年3月,攀枝花市仁和区原前进镇渡口村村委会主任王明华回国投案,并积极配合,主动承认错误。
“我今年58岁,还有剩下的人生路要走,逃亡的生活生不如死,我不能这样过下去。不如早一点接受法律的惩罚,早一点重新开始。”王明华投案后如释重负。
自2018年2月四川省监委成立以来,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82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1人,追回赃款1.1亿余元,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均大幅增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
统筹整体与个案
对外逃腐败分子一追到底
2015年10月,“百名红通人员”、因贪污公款潜逃境外10余年的某银行成都沙河支行原工作人员朱振宇回国投案。
2017年6月,朱振宇之妻、同为“百名红通人员”的袁梅回国投案。
“在国外我没有身份,也不会说外语,只能偷偷打工,很辛苦。”朱振宇在投案后表示,“回来后,心里踏实了。”
这是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连续7年开展的重大工作成果。一方面,对外逃人员线索大起底,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追逃追赃不松劲,2019年以来连续3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追回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3名。特别是2020年以来,充分利用国内疫情防控取得的重大战略成果,增强劝返的感召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已追回19人,追逃追赃的“天网”越织越密。
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省监委还注重统筹把握“森林”和“树木”的关系,逐个突破个案。聚焦我省“百名红通人员”和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因案施策,因国家(地区)施策,逐案制定工作方案,追回了一批外逃多年、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腐败分子。
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没有出路,世界上没有所谓的“避罪天堂”。省追逃办负责人介绍,省监委成立以来,共有20名外逃10年以上的涉嫌职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被追回,存量有力削减,增量得到遏制。
外逃陈年积案一一突破化解,其中包括外逃24年的某银行成都成华支行原青龙营业所主任张继龙。
“在外面躲了这么多年,还以为可以过去了……”张继龙在接受讯问的时候说道,“外逃的日子,没有一天不是心惊胆战的。”
坚持把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推进,聚焦惩贪治腐重点领域加大追逃力度。2018年以来,共追回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等领域外逃人员20人,占同期追回外逃人员总数的24.4%,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外逃人员一追到底。
即使在国内外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追逃的脚步也并未停止。
凉山州金阳县原木府乡岩头村党支部书记勒古日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扶贫资金和惠农资金300余万元并出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他想着“疫情严重应该也不会有人关注自己”,便打算悄悄回家和家人团聚,等过段时间再外出。2020年3月,勒古日曲怀着侥幸心理潜逃回国后,很快便被缉捕归案。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起追,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四川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袁志明涉嫌行贿罪并出逃,后潜逃入境于2020年11月被缉捕归案。
深化标本兼治 筑牢防逃堤坝
“防住一个胜过追回一个”。四川各级监察机关将防逃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内容,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防逃责任机制、预警机制,盯住源头、管住日常,围绕“人、证、钱”等关键环节构建全方位防逃体系。
管人——将防逃工作嵌入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好风险排查关,开展“裸官”治理,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对存在外逃风险的及时预警评估、重点关注。
管证——强化证照管理,开展监察对象因私出国(境)证照清理专项行动,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持有多个居民身份证问题专项整治。
管钱——发挥反洗钱监测在防逃预警中的作用,加强可疑资金监控,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防止涉案资金外流。
在扎紧防逃篱笆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使有幻想的人不敢逃、不能逃,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使外逃腐败分子躲不住、抓得着,赃款找得到、追得回。”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
“我本来想逃出国,但是我从新闻上看到有人逃了20年都被抓回来了,我就知道,逃也没有用……”2020年5月,万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原出纳谢兴华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挪用1100余万元公款的犯罪事实。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各个环节,贯通一体、标本兼治,以追赃促追逃,以追逃促防逃,着力构建起‘不敢逃、不能逃’的严密防线。”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推动追逃防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