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1年11月15日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晓露)近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了五大学法用法重要任务,法治课程将纳入入职、晋职等培训计划,学法用法情况将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意见》明确,学法用法的五大重要任务包括: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创依法兴农新局面;深入学习一条例一法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责任意识;深入学习经济类法律法规,全面助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深入学习民商类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学习建设规划类法律法规,全面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安排,包括完善干部学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方式,把学法重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强化日常学法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把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机关”重要内容。建立系统学法制度,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省各部门行业培训规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相关培训机构应当将法治课程纳入入职、晋职等培训计划。完善学法考核制度,提升学法用法实绩,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把依法依规办事和制度执行力纳入干部民主测评指标,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意见》还列出乡村振兴学法用法清单,包括党内法规文件、经济类、民商类、建设规划类和其他综合行政类等五大类308项法律、法规、规章。同时指出,要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法治实践,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执法和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