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2021年11月16日
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指导各地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鉴别工作,督促加快完善制度和建立专家队伍,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指南》强调分类鉴别工作要坚持从严规范,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要求,落实属地行政管理责任,明晰界线、从严要求、规范程序,体现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坚持科学严谨,充分依靠专家力量,综合培训项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别意见,确保科学与严谨;要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主管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地区之间协同推进,坚持“一盘棋”,避免在实践中出现“低洼区”“空白区”“矛盾区”。
《指南》明确了鉴别依据,即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对培训项目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
一是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
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
三是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
四是结果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生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总体考虑是从严把握,重在看校外培训项目否是围绕上述学科展开,是否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等,强调要根据培训项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强调。
《指南》强调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分级指导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统筹,当地方出现鉴别偏差或困难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指导和纠正。当出现较大争议或难以鉴别时,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提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研究裁决。根据工作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可协助非学科类培训主管部门,提供有关项目分类鉴别意见,并对“学科类”鉴别有最终决定权。二是建立专家鉴别制度。各地要组建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无法直接判断的培训项目进行综合研判,得出鉴别意见。鉴别专家组应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且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培训机构中任职或兼职、属于非利益相关方。三是强化机构行业自律。培训机构要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现实中培训项目内容繁多、形式多样,而且涉及很多学科专业内容,有时候难以直接作出分类判断,因此《指南》特别要求各地建立专家鉴别制度,依靠专业力量,确保鉴别工作的科学性。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管理需要,组建专家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无法直接判断的培训项目开展分类鉴别,作出鉴别决定。鉴别专家组应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共同组成,具有代表性。”该负责人介绍,在实际开展鉴别工作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专家组可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查看、课堂观察、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综合研判培训目的、内容、方式、评价等具体情况,一案一判,提出培训项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鉴别意见。鉴别工作不得受外界干扰,不得徇私舞弊。
■ 各地探索——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针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外培训机构在实践操作中反映的关于具体鉴定方法、鉴定标准、鉴定示例、鉴定操作性工具等一系列困惑和问题,及时开展鉴定方法、鉴定标准等相关研究,提出“名录鉴定法”“综合鉴定法”“专家组鉴定法” 三步走。其中,“名录鉴定法”是指对于一些清晰易判的项目,可直接通过项目名称予以鉴定;“综合鉴定法”是指对于一般鉴定难度的项目,通过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鉴定;“专家组鉴定法”是指对于鉴定难度高的项目,特别是学科和非学科混合型项目,通过专家组进行专门研判鉴定。
上海
为了指导各区教育局更精准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工作,上海已经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下发至各区教育局作为参考。
例如,某机构对《英语阅读与表演》项目提出鉴定申请。专家组根据机构提供的培训材料、课件等材料,结合鉴定指标中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判断后,认为该项目以英语语言知识的学习为目的,强调发展学生听、说、读、写的基本英语能力,并以英语词汇、语法的学习为主要内容,与义务教育阶段英语学科内容重合。同时,学生主要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跟着教师反复操练,强化记忆英语词汇与语法。因此鉴定其属于为学科类。
再如,某机构提交《古文鉴赏课》项目要求鉴定。专家组综合判断后认为,培训内容包含了很多汉语拼音和字词的学习,与义务教育阶段语文学科内容重合。以教师带读、学生跟读为主要形式,以文字、拼音等的讲解、重复练习为主要方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反复诵读经典诗文,机械记忆相关知识点。因此该项目鉴定为属于学科类。
浙江
研制《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试行)》,就鉴定依据、鉴定指标、鉴定程序等八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合规性、独立性、科学性和回避性等四个原则,重点围绕四个维度,对学科类培训项目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作出明确规定。在具体的鉴定程序分四个步骤。
一是成立鉴定专家委员会。可由教研人员、学科骨干教师、培训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人员参与组成。专家人选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能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二是机构自主申请。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审核确认;三是属地专家鉴定。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最后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给出明确的“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鉴定结论。省、市鉴定专家委员会要加强对县(市、区)鉴定工作的指导;四是鉴定结果备案。专家委员会根据审核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报告,明确“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并注明参与鉴定的专家姓名及其专业职务。鉴定结果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便于统一管理。同时,《指引》就行业自律和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