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12月17日
过去的五年,我州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打赢了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全州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2.55万人,136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8个县(市)全部摘帽,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消除。2020年18个已摘帽贫困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均进入全省“好”的方阵,我州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也连续三年夺得“好”的桂冠。
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84.52亿元,大力实施“七大攻坚”,重点扶持扶贫产业健康发展;整合涉农资金248.09亿元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支援到位资金72亿元,实施项目2268个,全州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基础设施极大改善。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完成各类住房安全保障建设11.3万户,建成通乡油路3694公里、通村硬化路22132公里,巩固提升972个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提升2427个村电网、2105个村通信网络。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全面实施15年免费教育、“9+3”免费中职教育,深入推进“控辍保学”,新改建291所贫困村幼儿园,建成标准中心校303所,100%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1360个贫困村全部实现有标准卫生室,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等政策,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5%以内。
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5年过渡期内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出台“1+1+N”衔接政策,监测范围由户扩展到村一级,监测对象由脱贫户转向全覆盖农村人口和转为城镇户籍的易地扶贫搬迁户,新增监测对象444户1978人。设立救助基金,18个县(市)按照县级不低于100万元标准,筹集2600万元临时救助基金,增强兜底能力。推广防贫保险,量身定制符合农牧民实际的防贫保险,自愿投保49588户,提供保障金达102.88亿元。落实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衔接资金26.38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2.21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就业、公共服务发展。继续选派驻村工作队1522个,4759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扎根基层一线,持续推动成果巩固落地落实。
州乡村振兴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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