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2022年01月26日
四川在线记者 付真卿
1月25日,国家民委网站公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四川有12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截至目前,四川共有56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决定》指出,希望被命名的地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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