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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支持建筑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四川日报    2022年06月27日

助企纾困 推动“建筑强省”建设

     ●将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

  ●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鼓励省内骨干企业与入川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城市轨道、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明海)日前,记者从住建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从培育发展骨干企业、推动企业战略合作、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财税支持、促进外向经济发展等10个方面出台一系列支持措施。

  “印发《十条措施》,一方面是积极为建筑业企业纾困,另一方面意在进一步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从而推动‘建筑强省’建设。”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条措施》“含金量”十足,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十条措施》明确提出,要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并明确一系列奖补政策。比如,四川将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

  “专精特新”是重点支持方向。记者了解到,对于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四川将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支持四川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境外营业收入外汇以等值人民币计算)的出川建筑业企业,鼓励各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为减轻建筑业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四川将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该负责人介绍,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疫情等因素,给建筑企业带来成本上升等压力。”该负责人说,对此,《十条措施》明确支持发承包双方结合工程实际,在建设工程造价中协商增加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将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降效、窝工等所产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政府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企业负担如何降低?对此,四川鼓励给予合理工期补偿,造成损失和费用增加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分担。

  数据显示:2021年四川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3万亿元,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实现增加值4662亿元,占全省GDP的8.7%。“尽管如此,全省建筑业企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比较明显。”该负责人说。

  对此,《十条措施》进行了明确的制度设计,鼓励建筑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鼓励省内骨干企业与入川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城市轨道、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将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四川将建立在川央企、国有建筑业企业与民营建筑业企业结对联合机制,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增强民营建筑业企业市场拓展能力。

  同时,四川将支持有条件的市(州)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股权多元化等方式筹建“大建工”集团,打造发展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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