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6月29日
本网讯 6月27日,甘孜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康定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舒大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绒曲批、王成康、曾关和、仁青、王强、肖志洪、多吉,秘书长田龙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州政府副州长四郎拥吉,州政协副主席刘宗建,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付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学东,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志勇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州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州人大法制委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以及《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二审草案)》,表决通过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三审草案)》和人事任免案。会议现场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会议认为,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环保法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主动战、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战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固提升。但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风险隐患仍然突出、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治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关于全州就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会议认为,州人民政府围绕“六稳”“六保”工作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就业结构不断优化。要扛起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关于稳就业促就业保就业系列决策部署,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就业扶持政策激励效应,依法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拓展就业渠道和通过发展产业促进就业。
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情况,会议认为,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围绕州委总体工作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民族工作的“物质基础、思想基础、民心基础、社会基础、法治基础”不断夯实。但各县还存在推进工作不均衡、结合度不高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以构建法治良序为保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的审议情况,会议要求,州人大法制委要及时将一审后的《条例废止案(草案)》,依法按程序报经省人大民宗委征求意见,报送州委审定,提交下一次州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的审议情况,会议认为,我州藏民族和其他民族文化具有多样性和独特性,有灿烂多彩、底蕴深厚的民俗文化。全州现有国家级传统村落71个、省级传统村落214个,总量均居全省第一位。但近年来,我州传统村落自然损毁或人为破坏严重,独特风格、极具藏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不同程度被破坏或逐渐消失。为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全域旅游、保护传统村落、传承优秀文化,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立法进程迫在眉睫。会议要求,州人大法制委按程序将表决通过的《条例(草案)》于今年7月前,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依法尽快颁布实施。
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草案)》的审议情况,会议要求,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结构和相关条款、内容,逐条进行审议和修改完善,并做好三审前调研论证工作。
州民族宗教委、州司法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2名州人大代表;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 丁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