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2年07月21日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邵明亮)我省将建立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水资源工作制度,下一步将研究出台具体办法,对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规范。这是记者从7月19日举行的《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作为我省水资源方面第一部专门性法规,未来贯彻落实的工作重点将放在《条例》配套制度的制定上。
建立水资源督察机制。《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资源督察机制。有关部门将抓紧出台四川省水资源督察工作相关制度办法,推动水资源督察机制尽快落地,以水资源督察工作推动《条例》相关规定得到落实。
我省将全面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把水资源条件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四水四定”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此外,我省将建立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制度。根据“放管服”要求,按照先试点、后规范的原则,选择部分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镇新区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试点,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实施取水许可,并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