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2年08月29日
省政协聚焦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履职建言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婷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我省作为大熊猫的主要分布区,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为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贡献力量,使命光荣,责无旁贷。”今年以来,按照四川省《2022年协商计划》和省政协2022年重要工作安排,省政协围绕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制定等,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协商建言,助力国家公园建设。
四川地处长江、黄河上游。四川生态环境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也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在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显得格外重要。
如何守护绿水青山,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是摆在省政协调研组面前的重要课题。
“需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区居民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让原住地居民吃上‘生态饭’,增强认同感”“尽快研究出台公园内小水电、矿业权有序退出的补偿政策,这是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中面临的大问题之一”“前期试点中,野生动物的破坏,造成农作物减产减收甚至无收,而无补偿政策及资金来源,社区工作开展困难”……调研中,保护与发展的矛盾被频频提及。
强化上游担当,全方位助力国家公园建设
“前两天,在离保护站200米的地方,我第一次近距离看到野生大熊猫。这证明,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以来,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系统得到较大修复,大熊猫数量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恢复。”在绵阳市平武县老河沟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中心主任马剑激动地向前来调研的省政协委员、专家们分享自己的经历。
这是省政协“高质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专家协商会前,省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特邀专家一起开展调研时的一幕。
“增强大局意识,强化政协责任担当,积极助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按照省政协党组部署,省政协从不同角度、多层次组织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宣传政策,认真听取意见,凝聚各方共识。
省政协副主席杜和平率部分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协商课题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先后赴德阳、绵阳、广元、成都都江堰、雅安实地调研。在历时近两个月的“高质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专题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各入口社区及阿坝州汶川县耿达镇、雅安市宝兴县等地,详细了解以大熊猫为“伞护物种”的全生态系统保护情况,并着重了解各地乡村旅游、特色种植养殖等生态价值实现路径情况。在绵竹市清平入口社区,委员们走进“金色童话小镇”矿工创业街,与当地群众拉家常、聊生活,具体了解企业退出后矿工们的转型之路。
省政协副主席刘成鸣率调研组,围绕“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条例的制定”,前往卧龙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保护区内管护工作情况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研究相关法规制定的重点和难点。在随后召开的协商会上,省政协委员和法律界专家聚焦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条例的制定,从不同角度建言资政,与相关省直部门面对面开展协商交流。30多位委员通过省政协履职系统发表了意见建议。
“四川肩负着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责任,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积极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助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省政协主席田向利强调。
着力焦点难点,建言加强公园建设立法和政策支持
相关资料显示,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涉及73个自然保护地,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之一。同时,这一片区内涉及122个乡镇6.74万人,共有矿业权300多处、水电站280座,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矛盾较为突出。
如何破解统筹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中保护与发展的难题?
“推进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是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创新性工作。”省政协委员们调研后认为,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理顺体制机制,通过立法和政策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基层存在的“九龙治水”现象,调研组建议,科学设置保护管理机构,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职能;争取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统筹川陕甘三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优化完善“省管理局—管理分局—基层保护站”三级组织机构设置,有序整合各类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职能;对国家公园内现有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等自然保护地的干部职工、编制、机构等进行有序整合,实现“一块保护地、一个团队管”;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共享资源信息,集聚各方力量共同研究解决国家公园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争取专项政策,协同推进重点项目。
调研中有地方反映,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管理工作无法可依,呼吁加快国家公园立法进程和标准化体系建设。目前,《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条例》已列入2022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在缺少上位法支撑和可资借鉴经验做法的背景下,我省地方立法该怎么做?
省政协调研组认为,四川应正视立法难度,把握时机勇于先行先试。在地方立法中,四川应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充分体现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高度统一和有机结合。
调研组建议,突出省人民政府管理主体地位,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实行管理与执法合一的机制;建立完善省际省内区域协作机制建设,将我省部分市(州)探索的联席会议、跨区域案件线索移送、一体化办案以及协同修复等多种区域协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至立法层面。
共护绿水青山,支招落地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应着力在统筹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上下功夫,既完整、规范、科学、协同保护自然生态,也为区域内的社会发展和老百姓共同富裕留足空间,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统一。”一次次协商交流中,省政协委员们始终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创新性地展开思考、提出建议。
委员们建议,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公园项目”混合股权合作机制;积极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争取在我省建立集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水权四权一体的环境资源交易平台,将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生长的碳汇增量优先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进行科学评估,将评估结果与区域绩效考核和资金奖补挂钩。
委员们认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也能为助推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差异化打造国家公园入口社区,在入口社区探索推进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设置公益性岗位、开展技能培训、资产收益分红为主的赈济模式,实现保护与发展协同增效”“构建大熊猫文化创意产业生态圈”“制定一般控制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原住居民和企业依法参与特许经营活动,经营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专项用于国家公园建设和民生改善”……一条条真知灼见,折射出政协委员们的共识与担当——共护绿水青山,共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司法厅反馈:
超六成建议我们采纳了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婷)“我厅会同省林草局对建议内容仔细研究,除立法技术规范或者国家有规定的外均予以采纳。”日前省政协办公厅收到来自司法厅的反馈函。司法厅在公函中表示,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所提出的协商建议,超过六成已被采纳。
今年,省政府已把该《条例》纳入立法计划。为充分发挥政协独特优势,广泛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与司法厅经过沟通协调,确定围绕该条例的制定开展重点立法协商。通过面对面听取意见和省政协履职系统提交意见,约50位省政协委员和法律界专家学者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此次,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共梳理归纳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30条,司法厅采纳了其中19条并对条例进行相应修改。司法厅表示,通过采纳省政协的协商意见建议,条例的语言表述更准确、逻辑顺序更清晰、内容规定更合理。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拓展参与立法协商的渠道与方式,助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努力提高政协工作在全省大局中的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