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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康召开

《甘孜日报》    2014年06月26日

   本网讯 (见习记者 陈雪峰) 6月24日,州政府新闻办在康定召开《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汪洋,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国元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汪洋要求,各县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机制,理顺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做好与《条例》的衔接,重点突出事前预防、监测预警、事发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要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建立健全符合客观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整合资源,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和事后恢复重建,最大程度的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要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强化政策支撑,切实为《条例》的贯彻施行创造良好条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汪洋强调,各县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安排,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民爆器材运输、食品卫生防疫、地质灾害防治等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杨国元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州依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奠定了法律基础。我们一定要从维护全州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意识,依法促进我州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会上,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叶萌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说明;州应急办主任李德提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
   州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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