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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甘孜日报    2023年12月12日

本网讯 我州民政系统充分发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兜底作用,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在“早、实、准、暖”上狠下功夫,全力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精心谋划部署。国庆前夕,州民政局主要领导召集召开专题会议提前研究部署,赓即印发《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对冬季困难群众各项救助政策、服务举措以及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结合民政职责,全覆盖摸清困难群众越冬需求。统筹使用各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冬季基本生活,10-11月累计保障困难群众17.7万人,发放救助资金1.4亿余元。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求助电话,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面应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优化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大力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切实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有效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快抓措施落地。据实提高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1月会同5部门联合研制《关于调整2023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经十三届州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实施,自今年7月起执行最新标准,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80元/月提升至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80元/月提升至533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884元/月提升至96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24元/月提升至693元/月,较2022年分别增长8.8%11.04%。

下沉摸底施救。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动员1313名党员干部、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开展走访摸排,全面了解辖区内群众生活状况,主动发现生活困难群众。10-11月走访发现困难群众3381人,将877名符合低保、特困等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并向564人次困难群众发放大米、清油、衣物等救助物资。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全面掌握部门数据推送情况,及时核查核对,做好防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截至目前,乡村振兴部门已消除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纳入低保、特困8316人,实施临时救助502人次。针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将持续落实动态监测,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工作,全面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同时,为切实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扩围、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各县(市)结合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等,利用人流集中时段,通过设摊咨询、张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公示牌、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以及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政策,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等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依托网络媒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促进“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快速转变,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700余人次。

齐心协力相助。主动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出动403人次,车辆21台次,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帮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获救。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为他们提供防寒保暖的衣物及棉被、食品、救助联系卡等,做到应救尽救。创新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救助工作质效。落实辖区内所有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等规范管理工作,做好来站求助人员的救助服务和站外救助线索的响应工作。

记者 杨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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